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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巴中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巴府发〔201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管委会:
近年来,巴中市公安消防支队党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精诚团结,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带领消防部队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队伍呈现出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良好局面,广大消防官兵忠实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在抢险救灾、消防安全工作中奋勇当先,周密防控,实现了全市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了好的成绩。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政府决定给巴中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希望该支队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各条战线的干部职工和广大公安干警、武警、消防官兵要向他们学习,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和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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