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优胜单位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优胜单位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
丽政办发[2013]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2年,我市消防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社会消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建设“平安丽水”、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进一步推进全市消防工作的开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下列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优胜单位(7个)
1.缙云县人民政府
2.莲都区人民政府
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4.遂昌县人民政府
5.丽水市教育局
6.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丽水市电业局
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20个)
1.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老竹派出所
2.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缙云县香溢大酒店有限公司
4.天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龙泉市剑池街道办事处
6.龙泉市南天集团有限公司
7.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
8.遂昌县石练镇专职消防队
9.青田县鹤城街道办事处
10.青田县东源镇人民政府
11.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
12.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云和县凤凰山街道办事处
14.云和县教育局
15.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6.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均乡人民政府
17.庆元县竹口镇人民政府
18.浙江久灵笔刷有限公司
19.丽水华峰布业有限公司
20.浙江合力革业有限公司
三、消防工作先进个人(20名)
1.刘王勇(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岩泉派出所)
2.孙黎明(丽水市莲都区安监局综合科)
3.周坚勇(缙云县壶镇镇专职消防队)
4.吴桂生(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综治办)
5.叶新忠(龙泉市安仁镇人民政府人武部)
6.周建军(中国移动集团龙泉分公司)
7.徐光元(遂昌县中医院后勤服务中心)
8.张蕴铭(遂昌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
9.陈土洪(青田县鹤城街道办事处)
10.叶勇(青田县东源镇人民政府综治办)
11.刘青华(松阳县财政局预算管理局)
12.周跃明(松阳县公安局古市镇派出所)
13.梁建平(浙江省紧水滩水力发电厂保卫科)
14.叶志亮(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
15.高伟淼(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办事处)
16.徐永英(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鹤溪派出所)
17.赵思远(庆元县濛洲街道办事处人武部)
18.周松珍(浙江九川竹木有限公司)
19.章根旺(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富岭派出所)
20.吴伟华(丽水市莲都区水阁街道办事处)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再创新佳绩。全市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向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消防工作力度,全力做好火灾预防和社会化消防工作,为实现我市消防工作可持续发展和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积极建设“平安丽水”、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