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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5年度消防工作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丽政办发[2016]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5年,我市消防工作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建设平安丽水、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表彰先进,激励干劲,合力抓好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15年度全市消防工作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优胜单位(8个)

1.莲都区人民政府

2.缙云县人民政府

3.松阳县人民政府

4.云和县人民政府

5.丽水市人力社保局

6.丽水市民政局

7.丽水市安监局

8.丽水市教育局

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20个)

1.莲都区白云街道办事处

2.莲都区教育局

3.缙云县民政局

4.缙云县五云街道办事处

5.青田县国税局

6.青田县教育局

7.浙江龙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8.龙泉市剑池街道办事处

9.庆元香菇市场有限公司

10.庆元县教育局

11.浙江永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遂昌永新分公司

12.遂昌汤显祖纪念馆

13.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紧水滩水力发电厂

14.云和县教育局

15.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办事处

16.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景宁县供电公司

17.松阳县人民法院

18.松阳县公安局江南派出所

19.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水阁派出所

20.丽水市雅苑精品大酒店有限公司

三、消防工作先进个人(20名)

1.杨耀武(莲都区建设分局副局长)

2.李勇胜(莲都区公安局碧湖派出所民警)

3.周利川(缙云县香溢大酒店消防安全负责人)

4.陈晓春(国网浙江缙云县供电公司分管消防安全领导)

5.吴品华(青田县公安局副政委)

6.罗悦平(青田县安监局副局长)

7.李林涛(浙江龙泉工业园区管委会正科级组织员)

8.周相珍(龙泉市剑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9.陈晓蔚(庆元县公安局松源派出所副所长)

10.张成平(浙江双枪竹木有限公司保安部经理)

11.谢斌峰(遂昌县公安局金竹派出所治安大队长)

12.王志宏(遂昌县公安局妙高派出所副所长)

13.王建平(云和县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14.周永庆(云和县浮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15.李少吴(景宁县鹤溪街道办事处主任)

16.何俊(景宁县公安局鹤溪派出所教导员)

17.李良厅(松阳县政府机关直属人武部部长)

18.曾志友(松阳县公安局副局长)

19.赵鹏程(丽水开发区安监局审批科科长)

20.沈金宽(丽水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副主任)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再创新佳绩。全市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向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责任,全力做好火灾预防和社会化消防工作,为实现我市消防工作可持续发展和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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