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督查的紧急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督查的紧急通知
成安委[2012]14号
五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近一个月以来,我市中心城区大型综合楼接连发生多次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暴露出我市消防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商家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差、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引起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安委会决定自2012年3月26日起对中心城区大型商场、综合楼开展为期一周的消防安全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情况。
(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等)的情况。
(三)配置消防设备设施(灭火器材、喷淋装置、消火栓、防火卷帘门、应急照明设备等)以及维护保养、年度检测检验等情况。
(四)完善消防标识标志、保持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标准的情况以及落实消防安全监控等情况。
(五)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入驻商家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宣传等的情况。
(六)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的情况。
(七)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及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的情况。
(八)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督查方式
此次督查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和查阅资料、听取情况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
带队领导:市政府安办主任吴德斌
参加人员:市公安消防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政府安办各1人,区政府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及区公安消防大队、区政府安办相关人员。
督查地区:锦江区、成华区、高新区
联络员:高强伟(联系电话:18008060106)
第二组
带队领导:市政府安办副主任张勇
参加人员:市公安消防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政府安办各1人,区政府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及区公安消防大队、区政府安办相关人员。
督查地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
联络员:夏弟国(18008060025)
四、督查时间
2012年3月26日—3月31日。
五、督查要求
(一)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组联络员与相关区政府联系。
(二)各督查组对每个区人员密集场所督查的数量不少于5个。
(三)各组督查情况书面材料请于4月1日12时前报送市政府安办。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