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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德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德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消防总队的领导下,狠抓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积极开展与企业、医院、学校的单位共建和拥政爱民、为民服务等活动,为德阳公安消防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保障了我市连续15年未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特别是在2009年“5.19”新场气田井喷、2010年“8.13”清平乡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和广汉“8.19”火车坠江、2011年“7.23”暴雨灾害等一系列重大抢险救援工作中,德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身先士卒、奋勇抢险,为挽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做出了重大贡献。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经市政府七届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德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
希望德阳市公安消防支队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力拼搏,为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国西部经济文化强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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