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的通知
(甘办发〔2013〕38号)

各县人民政府,海管局、亚管局,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加强全州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
森林防火作为发展现代林业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保障,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美丽生态甘孜建设和全州社会稳定。加强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消防队伍对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是消灭火灾危害,减小火灾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社会稳定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各县务必高度重视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把培养一支“专业精、素质高”的森林消防队伍作为工作重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切实明确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工作职责
(一)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以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为主,人员相对固定,经费保障稳定,设施设备完善,森林防火期集中食宿、准军事化管理。
(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以扑救森林火灾为主,预防为辅,人员相对稳定,有必要的扑火装备和经费保障,高森林火险期集中驻训,准军事化管理。
(三)应急森林消防队伍。承担应急扑救森林火灾任务,主要由经过扑火技能训练、安全知识培训、配备扑火机具,依托当地的解放军、武警、预备役部队、公安消防等组成。
(四)群众森林消防队伍。承担扑救初发阶段森林火灾,参与清理余火、坚守火场、运送扑火物资等任务。以经过森林防(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村(居)民中的青壮年为主,配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工具。
三、努力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一)专业消防队伍以县为单位进行建设。康定、泸定、丹巴、九龙、雅江、巴塘、理塘、乡城、稻城、得荣、道孚、炉霍、新龙、白玉、德格15个国家一级火险县分别组建不少于100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甘孜、色达、石渠3个国家二级火险县分别组建不少于60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二)重点林区乡(镇)组建不少于20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三)林业企业、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森林管理和利用主体建立与森林防火任务相适应不少于50人的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四)州森林防火指挥部依托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组建不少于400人的州级应急森林消防队伍。15个国家一级火险县和3个国家二级火险县依托武警、公安消防、预备役部队分别组建不少于100人、60人的应急森林消防队伍。
(五)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村(组)和林区企事业单位、森林管理和利用主体建立与森林防火任务相适应的群众森林消防队伍。
四、落实森林消防队伍训练场地和设备
各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营房建设标准每人不少于10平方米,训练场所建设标准每人不少于20平方米。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营区要配备培训室、食堂、装备库、车库等必需的附属设施。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应根据需要,适时选择临时场所开展训练。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配备与执行任务相适应的以森林消防水泵、森林消防水车、运兵车、风力(风水)灭火机、油锯、常规扑火工具以及个人防护用具等设备。
五、切实加强森林消防队伍管理
(一)队伍管理。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实行同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领导的管理机制。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作为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机动作战力量,服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
(二)队伍训练。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制定科学的训练方案,定期开展扑火技能训练、安全知识培训和灭火实战演练。
(三)队伍布防。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资源状况、火灾发生情况科学部署兵力,实行靠前驻防。
(四)队伍考核。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要对州级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和各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执行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要对县级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和各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群众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执行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在预防、扑救森林火灾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森林消防队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预防、扑救森林火灾任务中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严格落实森林消防队伍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是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的责任主体,按照“突出重点、综合使用”原则,整合各方力量,建立以扑救森林火灾为主,兼顾其他抢险救灾工作的森林消防队伍。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
(二)人员保障。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按规定核定足够人员数量,实行聘用制,并建立人员动态管理机制。
(三)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运行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给予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适当的经费补贴。森林管理和利用主体要按照“谁管辖,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加强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州级财政应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
(四)政策支持。各地要把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森林消防能力建设。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为群众森林消防队队员的保险费用提供补助。
附件:1.甘孜州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时间安排表
2.甘孜州森林消防队伍装备配备标准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7日

附件1:
甘孜州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时间表


建设完成时限

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

2013年12月底前

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应急消防队伍、群众森林消防队伍

康定县、九龙县、稻城县

2014年12月底前

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应急消防队伍、群众森林消防队伍

泸定县、丹巴县、雅江县、乡城县、巴塘县、理塘县、炉霍县、力邱河林业局、丹巴林业局、道孚林业局、炉霍林业局

2015年12月底前

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应急消防队伍、群众森林消防队伍

道孚县、新龙县、白玉县、德格县、得荣县、甘孜县、石渠县、色达县、新龙林业局、白玉林业局、翁达经营林场


附件2:
甘孜州森林消防队伍装备配备标准


名称

单位

专业队伍建设标准

乡(镇)半专业队伍建设标准

应急森林消防队伍

建设标准

应急森林消防队伍

一级县

二级县

一级县

二级县

编制人员

装备配备

100

60

20

100

60

运兵车

3

2

根据需要参照专业消防队伍的标准和相关要求执行

消防水车

2

1

森林消防接力水泵

10

6

2

风水灭火机

10

6

2

风力灭火机

10

6

2

油锯

5

3

3

桶式灭火水枪

10

8

2

袋式灭火水枪

10

8

2

消防桶

50

30

20

砍刀

50

30

20

2号工具

50

30

20

发电机

2

1

个人防护装备:头盔、逃生面罩、阻燃服装、作训服、防扎鞋、阻燃手套、防烟眼镜、手电筒、水壶、毛巾等。

100

60

20

火场通信设备、GPS定位仪、地形图等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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