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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6〕4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各地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部署工作措施,每年与下级政府和火灾隐患突出、形势严峻的行业主管部门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地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促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消防安全委员会要落实消防安全综合协调责任,健全消安委办公室运作机制,制订完善成员单位职责规定,建立月稽查、季通报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定期组织行业消防安全检查考评,对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评估。教育、民政、建设、文化、卫生计生、旅游、文物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所属单位及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管理标准,培育行业管理试点和样板单位,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培训、先进适用消防安全技术推广、消防安全队伍建设等工作;人力社保、商务、市场监管、质监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做好消防安全指导工作;建设、城市供水、通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管理。要督促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提交消防安全承诺书、公示消防安全规定、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等措施,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二、强化火灾隐患治理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健全“无盲区”的常态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平台作用,对各类单位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实施动态监控,排查火灾隐患,并分类、分级督促整改。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总体方案》要求,集中开展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居住出租房屋、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为重点的整治行动。越城区(高新区)重点开展蕺山街道历史街区商业街和高层多业主建筑整治,柯桥区重点开展轻纺市场、印染产业整治,上虞区重点开展道墟镇化工企业整治,嵊州市重点开展甘霖镇家庭式作坊整治,新昌县重点开展大市聚轴承行业,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开展印染行业违章搭建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的整治。严格源头管控,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定期向社会公告、通过媒体曝光违法行为。推广重点区域火灾防控体系建设经验,巩固柯桥区、诸暨市和嵊州市体系建设成果,加快推进其他地区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彻底消除集中、连片的火灾隐患,建立长效防控体系。
三、完善基层消防监管体系。各地要建立完善“六位一体”的基层消防监管体系。健全消防工作网络,完善消防工作站、派出所消防工作办公室、政府专职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护村队(巡防队)、网格员等“六位一体”的基层消防监管体系,落实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重点时段巡查。要将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使用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网格员排查、工作站督改、派出所打击”的闭环体系。乡镇(街道)要统筹人员力量,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和运行机制,火灾隐患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乡镇(街道)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有机构管、有人管,抓好工作落实。要明确驻村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工作人员的日常消防安全排查职责,强化消防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创新社会消防管理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消防信用诚信体系建设,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作为日常监管、招标投标、用地审批、银行贷款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信息共享、网上公开、分类监管和失信惩戒。提高火灾防控工作“智慧化”水平,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重要内容,将各行业领域和企业推广使用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服务系统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开展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平台试点工作,对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单位的火警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实现消防控制室可视化监管。推广独立式感烟报警器、简易喷淋、智慧用电管理系统等技防装置的应用,将其纳入为民办实事和养老、助残等项目,诸暨作为我市烟感报警器推广应用的试点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2016年完成25000个安装任务,其他地区也应积极推广,2016年各完成5000个安装任务。落实火灾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切实摸清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及火灾高风险区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并开展专项治理。
五、建强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政府主导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应急救援组织网络,完善应急救援指挥联勤机制,推动基础信息、力量配置、装备物资等应急救援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加强区域性消防应急物资储备。根据事权划分制定消防装备建设、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全额保障。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进一步提高消防装备科技含量,实现消防装备建设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加大专业处置力量体系建设,组建灭火救援专家组,为灭火救援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强化消防特勤和攻坚班组队伍建设,配备先进的个人便携式救援装备,组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隧道、石油化工等专业灭火与应急救援队。加快市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设置符合各地灾害事故特点的模拟训练设施,为救援力量在逼真灾情环境下训演提供保障。在百千万消防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专职消防队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不断提高队伍管理规范化水平和实战能力,坚持“一队多能”,除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外,要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消防宣传培训、应急救援等工作。积极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和完善区域联防协作机制,2016年6月底前按照建设标准落实队伍配置,配备必要的站房器材,明确队伍组成,建成后由当地消防部门实行统一调度,纳入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六、健全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培训机构,推动建立多元化的社会消防培训机制,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消防安全培训需求。加强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养高素质技能型消防专业人才,人力社保、安监等职能部门和相关社会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从业人员(如施工监理人员、保安队伍及电工、焊工等特种人员)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到2016年底,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全面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开展市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星级消防宣传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消防安全知识“进课程”、“进军训”普及率达80%以上。每个乡镇(街道)建立不少于2个“七进”示范点。各地宣传部门要协调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安排一定时段或版面开展常态化消防公益宣传。推进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各地至少建立一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并定期开放。各地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要定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火灾事故典型案例、各类场所火灾风险点等信息。将消防安全基础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和学生安全教育学习内容,加强新居民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弘扬消防公益精神,表彰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单位和个人。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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