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市消防支队集体和吴兴荣个人记二等功的决定
(温政发〔201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市消防支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公安局的有力指导下,全体消防官兵赴汤蹈火、顽强拼搏,舍生忘死捍卫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0年,我市发生火灾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数额比去年分别下降7%、39%、1%,是近十年来火灾死亡人数最少、火灾形势最稳定的一年,为创建“平安大市”二次夺牌作出了重要贡献。
市消防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吴兴荣自2009年5月任职以来,针对我市特定的消防工作格局和火灾形势,带领全体官兵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温州消防部队全面建设和消防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进一步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市消防支队集体记二等功一次;给市消防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吴兴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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