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遂宁市人民政府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决定的通知
(遂府发〔2006〕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最近,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5〕36号,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体系的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对做好当前及今后全省的消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指导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决定》,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明确本级政府在贯彻《决定》中所担负的责任,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程,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要进一步明确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包括计划、城建、规划、安监、财政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和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级消防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参谋作用,针对本地消防工作现状,认真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尤其对《决定》的贯彻落实,积极为当地政府出谋划策,共同推进我市消防事业向前发展。
二、明确任务,加大投入
按照目前消防部队担负的火灾扑救、生命救助、化学事故、暴力恐怖消防救援、生命线工程、民事救助等6类公共应急救援和处置要求,我市消防抢险救援社会联动体系和应急机制尚未健全,应急的处置能力、消防装备、消防指挥中心、消防通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站)建设还很薄弱,欠帐太多,还远不适应当前6类公共安全应急救援处置的要求。最近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明确了“消防部队是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主体,是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演练,提高装备水平,加强财力和物资保障。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按照省政府《决定》,以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五大体系”为主线,以消防部队装备建设为主体,以城市消防队(站)为重点,以市政消防设施建设为基础,建立和完善我市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一)建立市级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其通信系统要基本达到国家标准,信息系统要满足实战需要,这是建立和完善全市消防抢险救援体系的核心,是“首脑”工程。
(二)加强消防队(站)及消防装备建设。在今后两年内,我市要建成1个特勤消防站、2个普通型标准消防站和进一步规范建设2个政府专职消防队(站),从硬件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建设城镇消防安全保障体系(详见附表1、2、3)。各级人民政府从2006年开始,要将上述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财政专项经费预算,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主要内容之一。
(三)加强城镇消防专业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对过去制定有消防规划但因总规变化需要重新修订的,要落实责任单位,限期完成修订工作;对消防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的,各级人民政府要明确其贯彻执行的责任主体,并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消防规划的贯彻落实,从而确保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与其它市政建设和建筑工程建设同步建设和验收使用(市政消火栓建设计划见附表4)。今后,我市凡属省、市重点建设集镇的,其公共消火栓至少要安装5个,其他乡镇公共消火栓至少要安装3个(全市有市政供水管网的集镇统计见附表5);市、县(区)城区消火栓的安装要随主要街道和市政供水主管的延伸而同步安装到位。
(四)加大对消防的投入力度。涉及到消防队(站)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的专项资金的投入,各区、县政府要早作研究和安排,及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所需资金到位,确保目标任务完成。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防〔2004〕300号)要求,各级财政要将消防业务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结合我市消防部队业务费的开支现状,各级财政每年要以20%以上的涨幅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全市消防部队开展防火监督和执勤备战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建立健全“政府领导、行业督促、业主负责、全民参与、消防监督”的消防工作机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明确措施,狠抓落实
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省政府的《决定》,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结合当地消防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006年2月28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社会事业科(联系电话:2313223)和市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2310038)。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分解任务,纳入目标考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落实, 市政府将于2007年底组织检查验收。各区、县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督查室报一次贯彻落实情况。市政府将把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决定》和本《通知》的情况纳入目标考评内容,逗硬奖惩。
附表:1.全市公安及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设计划(略)
2.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装备建设计划(略)
3.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装备建设计划(略)
4.市、县(区)所在地消火栓安装计划(略)
5.遂宁市有市政供水管网的集镇统计表(略)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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