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汴政办〔2005〕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火灾形势基本平稳。目前,冬季将临,即将进入冬季火灾多发期,防火工作形势将更加严峻,灭火救援任务将更加繁重,为了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严防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冬季用火、用油、用电、用气量增加,历来是火灾多发时期,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对于稳定全年火灾形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当前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观念,把做好消防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作为检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思想重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千方百计降低火灾事故和死亡人数,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深入动员,扎实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冬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督促所辖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是宾馆、饭店、养老院、易燃易爆单位等,对营业、仓库、住宿“三合一”、“二合一”场所,要坚决把人员清理出来。针对冬季亡人火灾多发于城郊结合部、小企业、小经营场所的情况,要组织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公共娱乐场所、小型旅社、私营企业、家庭式小作坊等场所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严防失控漏管。在检查中要重点对上述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初起火灾的扑救和人员疏散预案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提高其防范火灾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力度
要牢固树立“火灾隐患必除”的思想,紧紧抓住火灾隐患整改这一关键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做到隐患不除,工作不止,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消除。尤其是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市政府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整改消除。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改变使用性质。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要依法加大消防监督工作力度,严格执法,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查处,该停业的停业,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要突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尤其是对具有火灾危险的群众性庆祝活动,要做到提前参与、依法检查、严格审批、确保安全。对不具备举办条件的,要责令停止举办。对在冬防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要从严查处,不仅要处理火灾事故责任人,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要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消防知识。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消防宣传形式和内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推动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切实做好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从社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农村村民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发动社会各单位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宣传阵地,采取消防文艺演出、消防演讲、知识和技能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增强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大消防站向社会开放的力度,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到消防宣传教育基地观摩学习、操作体验,掌握更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要认真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让群众参与到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当中,增强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加强执勤备战,认真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公安消防部队要针对冬季火灾的特点,立足于“灭大火、抢大险、救大灾”,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训练和实战演练,从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训练上、预案上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要牢固树立“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组织消防官兵熟悉和掌握责任区的水源、道路以及重点单位的消防设施等情况。要强化适应性训练,切实提高扑救现代火灾、抢险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加强对消防车辆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出动,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