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表彰2016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部门:河南
效力等级:地方文件
时效性:有效
是否常用:否
调整内容:其它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分类:消防法律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表彰2016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洛开办[2017]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单位:2016年,高新区消防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提升社会化火灾防控水平,深入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基层火灾防控基础不断巩固,圆满完成了各项消防安保任务,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促进工作,区管委会决定对区财政局等9个消防工作先进单位,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6个消防工作先进重点单位,张恒锐等15名消防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成绩。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学习先进,积极进取,奋力拼搏,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最大限度地提升防控火灾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平安和谐高新再立新功。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