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消防专管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消防专管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洛开办〔2013〕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乡镇消防安全专管员队伍建设,提升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水平,全面夯实基层社会化防控基础,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消防专管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洛政办〔2013〕65号)精神,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重视消防安全专管员队伍建设
当前,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大都集中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并呈现多元化、复杂化发展态势。特别是近年来,居民家庭亡人火灾频发多发,消防专业力量不足以达到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基层基础亟待加强。加强消防专管员队伍建设,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消除基层火灾隐患的重要举措,也是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要切实将消防安全专管员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各级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二、统一标准,明确职责,切实做好消防专管员的选拔任用工作
乡镇消防专管员原则上由每个乡镇明确1名在职在编人员担任,从事安全、消防管理工作的人员优先,所选拔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意识,拥护国家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具备较强工作协调能力。乡镇消防专管员在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安全检查和灭火疏散演练;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农村及特殊群体消防宣传工作等重大问题,并建立会议纪要;
(三)定期向辖区政府报告消防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及时收发上级部门关于消防工作的文件,收集整理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台账;
(五)督促各中、小网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家庭防火知识;
(六)积极搜集广大群众反映消防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研究、协调,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三、健全机制,严格考核,做好消防专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消防专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对专管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要加大对消防专管员队伍经费、人事等政策的支持力度,确保消防专管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如出现岗位调整和人员变更,要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人员变更函告工作,并自人员确定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消防专管员备案登记情况加盖印章,报区管委会备案。把乡镇专管员队伍建设作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措施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的通报批评,对人员信息上报不及时或者检查发现上报虚假信息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专管员名单(见附件)报区管委会办公室或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任 斌
电 话:65112118
附件:乡、镇消防专管员登记表消防管理员登记表(略)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