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郑州市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消防工作制度等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郑粮办〔2009〕102号)

机关各处室:
现将局机关《安全、消防工作制度》、《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市粮食局值班制度》等三项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安全、消防工作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及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
2、局机关实行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值班电话:66220747
3、各处室应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执行各级消防、安全法规制度,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和工作岗位上注重消防、安全工作
4、对于违章和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敢于进行坚决的抵制,发现火险及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并报告有关部门,不得延误。
5、一旦出现火险信号,机关全体人员特别是义务消防、安全人员,要服从调遣,发扬不怕牺牲的精神,有条不稳地开展补救和整改工作。
6、对于出现大小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不断提高局机关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7、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消防、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各级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以主人翁精神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危害。
2、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配备应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必须选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担任,对不适宜的工作人员应及时调整更换。
3、各重点要害部位一律按要求建立重点要害部位档案,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有关管理规则,经常监督检查,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情况,杜绝最大事故的发生。
4、非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入重点要害部位,外单位因工作需要须进入者,应安排专人陪同。
5、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值班人员要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巡防。


局机关值班制度

1、局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66220747。
2、值班人员要按时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于防范,认真完成值班工作中的各项任务。
3、值班期间严禁进行妨碍值班的一切活动,不得擅离职守,严禁脱岗、漏岗。
4、值班电话保持畅通,及时接听,做好电话记录,凡紧急情况需要及时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迅速报告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助处理好紧急事项。
5、遇有火警、盗警等紧急情况,应直接拨打119或110电话报警,同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6、值班期间要开启监控系统,锁好楼层门窗,查询可疑人员,按时巡防,重点巡防重点要害部位,发现情况及时报告或果断处理。
7、节假日均有一名领导带班,带班领导要恪尽职守,保证联系畅通,需要到岗的要立即到岗,及时协调处理各种事件。
8、不准局机关以外人员替岗值班。
9、局机关值班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负责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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