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
(沪水务〔2013〕12号)
局属各单位,各区(县)水务局,市城投总公司:
近期本市安全消防形势十分严峻,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为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水务行业安全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近期关于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吸取“1·6”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隐患,严格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各行业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加大检查排查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力求取得实效。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二、明确职责,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检查
隐患不排查,安全生产就失控,随时都有发生事故的风险。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一定要形成制度,春节之前要每周开展检查,要把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定期分析评议安全消防形式,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化、常态化。各单位要结合市水务局(海洋局)《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安保和维稳工作的通知》(沪水务(海洋)〔2012〕81号),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及整改落实工作,尤其要认真开展防火安全专项大检查。各级领导要亲自带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行业管理处要按条线对重点单位组织安全检查,市水务局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单位必须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责任人,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应急措施,制定好计划,按轻重缓急尽快落实整改。
三、突出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各建筑施工单位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储备,特别是乙炔和氧气瓶存放要保持安全距离;装潢和装修材料中的各类溶剂要放在专用仓库,按规定领用使用;施工现场动火要按三级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施工动火现场要安排人员现场加强监管,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实行现场带班制度,装潢场地严禁吸烟,各施工项目部每天要认真开展自查,并加强文明工地的管理,及时清理易燃物品遗留工地现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监理要认真执行监理职责,加强施工现场巡查,认真审查各类施工专项方案,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
各单位内部要加强对防火安全的检查,检查食堂用火安全,如燃气使用安全情况、食堂吸烟装置要定期清理油污,办公场所要加强检查电线老化情况,一旦发现隐患及时更换,同时不要乱接乱拉;使用UPS的单位要按规定时限定期更换,防止自燃;对办公大楼的灭火栓通水情况进行检查,对灭火器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过期的要及时更换,同时对消防通道进行检查,防止堆物堵塞;检查各通道应急灯是否能正常工作。同时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做好冬季车辆检修保养工作,防止车辆自燃事故发生,确保道路行车安全。
四、完善措施,提升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将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完善各类作业场所的安全保障措施;要认真做好市政消防栓的维修保养和更新工作,确保正常使用;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性、提示性宣传,重点普及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职工掌握防火逃生等基本的避险自救技能;要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各单位、各部门尤其要加强对建设施工、下水管道养护等作业企业的监管,认真吸取有关伤亡事故的教训,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好防护用品,严防在救援过程中扩大伤亡或发生次生事故。
上海市水务局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