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福建
效力等级:地方文件
时效性:有效
是否常用:否
调整内容: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
分类:消防法律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闽人发〔2013〕19号 )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消防支队: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加强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的各项管理工作,决定成立福建省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考试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考试考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办公室设在省消防总队防火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兴辉 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副组长:
陈明光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陈国銮 省公务员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成 员:
连长华 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部长
李 梅 省公务员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
梁 熙 省人事考试中心副主任
高建民 省公安消防总队高级工程师
施晓文 省公安消防总队工程师
张李招 省公务员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