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03〕1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五月十三日
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
社区消防建设是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有效载体。为了认真贯彻公安部和民政部联合在山东召开全国城市消防建设暨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会议以及省公安厅、省民政厅联合《转发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的通知〉》(闽公通〔2003〕93号)文件精神,加强社区消防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工作,逐步建立一种新型的城市社区消防网络管理、消防保障和服务体系,增强城市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是消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提高我市消防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是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保障,也是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积极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是法律赋予各级人民政府、基层政权组织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法定职责,是消防工作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消防工作实现社会化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厦门市消防条例》为主线,以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社区建设的战略任务,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消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强化社区消防的综合功能,形成政府组织,各方参与,全力推进消防工作的新格局,逐步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采用ISO标准,进一步用国际标准拉动社区消防。《“十五”期间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到“十五”期末,我市将整体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我市鼓浪屿区以及集美北部工业区把消防安全管理纳入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消防管理模式,促进单位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市整体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过程中,各区要根据自身实际,着重探索并抓好两种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的完善和推广工作。一是用ISO标准探索居民住宅密集区的社区消防管理模式。各已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的社区应结合实际,在ISO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消防安全理事会,吸收辖区居民代表、单位领导为成员,以签订《责任书》形式,层层分解消防目标、指标。同时建成一个科学的内审机制,将所做工作文件化、程序化,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共管、一环紧扣一环的格局。区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定期进行消防监督,并将发现的火灾隐患整理上报,以便区ISO办公室调整确定消防目标和指标。二是用ISO标准探索企业密集区的社区消防管理模式。一方面,ISO办公室要抓住培训这一环节,分层次和内容对环境管理各职能部门以及各企业管理人员进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培训,使他们了解辖区的消防环境方针,本部门及本岗位的消防目标、指标,适用消防法律及其他要求,运行控制程序和操作办法。另一方面是加强监测和审核,保持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各企业根据体系要求对自身消防目标、指标的完成程度以及重要消防环境因素运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并将情况报ISO办公室,ISO办公室对消防目标、指标跟踪测量,然后对监测进行审核,开出不符合项,指出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单位分析原因,制定有效纠正措施,限期整改纠正,直至纠正完毕,最后形成审核报告通报各部门。
三、整合社区资源,进一步增强社区消防的综合功能。各区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措施,尽快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及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社区消防管理、教育、服务、保障的综合功能。一是要依托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组织,形成自上而下的社区消防工作网络。要明确专人负责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主任,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社区居委会、驻社区单位负责人和居民代表为成员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筹划、落实经费和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居委会要在社区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居民家庭和单位的防火检查等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检查巡查制度和警示制度等,并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驻区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三是完善派出所三级管理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继续认真落实《厦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推行警务区民警消防安全负责制,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评,把社区消防警务工作融入社区消防建设中。各社区可根据其消防状况,确立一些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型经营场所、私房出租户等非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派出所重点防范对象。各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时必须紧紧围绕场所疏散系统中的楼梯、走道、安全出口、紧急逃生口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关键,尽可能消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疏散和用火、用电、用气行为,保持社区内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四是规范物业管理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行为。要利用物业管理机构实施ISO9001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明确物业管理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规范消防宣传、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火灾隐患的整改等行为,提高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要依托社区现有保安、联防等队伍,将消防与治安联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一专多能,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制止消防违法行为,担负起社区的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六是要充分发挥社区现有设施的作用,以社区精神文明活动为载体,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活动室、社区广场以及社区宣传栏,文化橱窗等阵地,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特别是对少年儿童、老弱病残人员要加大防火常识和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创建无火灾社区”活动,提高广大居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四、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向纵深发展。社区消防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城市消防工作的基础。各部门要把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切实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点带面,总结经验,逐步扩展,逐步完善的原则,充分考虑社区建设发展水平和消防工作基础等客观实际,区别不同情况,确定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目标,选准切入点,找准突破口。为了推动我市社区消防工作向纵深发展,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和湖里区政府联合在金尚社区召开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现场会。各区也要积极培养和推广本地区社区消防工作的典型,树立样板,在总结社区消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制定推进社区消防工作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并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完善和扩展。要按照形成社区消防综合功能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努力创造新的经验。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从居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入手,确保社区的消防安全。市里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区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情况适时开展检查和督查,并适时召开全市社区消防工作会议,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向纵深发展,以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迎接公安部、民政部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