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的通知
(漳政办〔2013〕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漳州市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
漳州市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
为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全面落实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福建省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2012〕3号),制定本工作标准。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1.设立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办公室。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负责人。各地要依托乡镇(街道)综治办等部门设立消防管理办公室,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有条件的街道、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
2.落实村(居)消防管理人员。村(居)委会主任是村(居)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在村(居)“两委”成员、社区民警、大学生村官中落实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组织落实本辖区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成立村(居)委会消防监管工作站。
3.明确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人员职责。在村组负责人、楼幢长、保安、物业管理人员中明确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具体负责网格消防管理工作。要结合岗位职责,根据上级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督促责任片区内沿街门店设置灭火器、水桶等基本灭火器材。
二、细化完善工作制度
1.落实分级包干责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居),村(居)“两委”成员包消防安全责任片区,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挂钩指导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社区民警会同村(居)消防管理人员共同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
2.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在定期召开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中,将消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汇总、通报阶段性消防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本网格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对消防安全重要活动、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3.实行定期报告制度。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村(居)委会消防管理人员切实掌握本网格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上级消防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汇报。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每月向村(居)委会,村(居)委会消防管理人员每季度向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办公室专题报告一次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及时汇报并落实整改。
4.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综治工作考核范畴,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并不定期开展工作督察,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乡镇(街道)取消年度综治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三、充实组建消防队伍
1.建立义务消防队伍。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可依托治安巡防队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开展日常消防巡查工作,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的同时,承担防火巡查、初起火灾扑救和消防宣传等工作。
2.发挥保安队伍力量。单位和居民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保安队员结合门卫、巡逻、守护等工作,对社区和单位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依托门卫室等设立消防安全“前哨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时处置初起火灾。
3.发展志愿者队伍。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可发展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定期召集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和隐患查改活动。
四、落实设施经费保障
1.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在专(兼)职网格化管理人员及业务经费方面予以倾斜,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运行。
2.配齐办公设施。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办公室和村(居)委会消防监管工作站设置专用或合用的办公室,设置门牌。没有设立消防监管工作站的村(居)委会,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张贴“一责两图”(本级网格管理工作职责、组织框架图、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图),建立辖区消防基本情况、日常消防工作开展等档案资料。
3.配备灭火设施。村组、居民小区(楼院)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至少配备手抬泵、水带、水枪、灭火器等初起火灾扑救器材。义务消防队、保安队伍、志愿者队伍及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配备常规灭火器材、灭火防护装备和通讯器材,有条件的配备轻型消防巡逻车辆。
五、开展定期防火巡查
1.开展自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福建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组织楼幢长、保安等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督改火灾隐患。
2.定期检查。乡镇(街道)室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村(居)委会每周组织组织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处理。同时,根据当地火灾形势和上级消防安全专项活动部署,要加大对火灾多发区域、多发季节的检查频次和力度。
六、营造宣传教育氛围
1.开展乡镇长、村“两委”培训。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村(居)“两委”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培训,以便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消防工作水平,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工作领导职责。培训工作由各地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实施。
2.开展常态宣传。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宣传活动和灭火疏散演练。尤其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要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3.建立固定阵地。利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宣传栏、户外电子屏幕等设置消防宣传固定阵地并定期更换消防宣传内容,在醒目位置张贴村(居)民防火公约。有条件的依托农村文化室、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