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开展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百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各中省直单位,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主管领导同意,现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开展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百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开展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百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已于今年3月开始实施。为认真做好《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宣传工作,将此次宣传活动严密、有序地开展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的总体要求,采取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宣传手段,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通过宣传《规定》,使社会各单位牢固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建立新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奠定基础。通过100天的宣传工作,使所有相关单位与相关人员都能准确理解和掌握《规定》的要求,并在全社会营造出一个积极学习、宣传和自觉遵守《规定》的浓厚氛围。
二、方法步骤
(一)重点学习发动阶段(2007年3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发动社会各单位、各方面参与《规定》宣传活动,从而强化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责任意识,明确安全职责,为《规定》的贯彻和实施做好准备,打好基础。在三月末之前,各乡镇场、各单位、各部门要专门共同研读、学习《规定》,同时召开学习研讨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针对各自职责明确工作配合,从而形成责任与管理的链条。县广播电视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消防大队要组织召开本辖区内各系统、各行业、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会议,对《规定》进行宣传贯彻,并将《规定》学习资料下发到社会各单位和广大城乡、村屯,普及性张贴宣传。同时督促各行业、各系统、各消防重点单位相应成立组织机构,结合各自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到计划、时间、内容、形式、组织和参加人员六个落实。
(二)集中宣传贯彻阶段(2007年5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大规模的《规定》“宣传月”活动。通过集中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全社会普遍了解到《规定》已经开始正式实施,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各级领导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保证《规定》的顺利施行。结合“5.6”反思日宣传活动,组织开辟宣传一条街,组织宣传队伍上街宣传、设置固定宣传站、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组织临街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私营业主在门前进行宣传等多种形式,抓好《规定》的集中宣传活动。各消防重点单位要利用出板报、设彩旗、打横幅、搞竞赛、出宣传车、贴宣传画以及利用厂报、厂刊、闭路电视等多种形式,开展持续不断和丰富多彩的《规定》宣传和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督促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采取专门培训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本单位的全体员工进行《规定》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以保证《规定》的全面落实。
(三)深化教育培训阶段(2007年6月1日至2007年6月15日)。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对《规定》宣传的同时,不断扩大宣传工作的普及面,使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会群众的宣传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普遍树立,为建立和完善新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在集中宣传的基础上,消防大队要加大对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乡镇场开展宣传工作的督促力度,进一步强化《规定》的宣传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大队要重点抓住落实《规定》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深入报道,以表扬和鼓励宣传工作的先进单位,鞭策和督促后进单位。强化《规定》培训工作。消防大队要利用监督检查的形式,督促各单位组织对本单位员工开展《规定》的培训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在今年年底前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防火人员以及公共场所个体业主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专项培训,对各类人员的培训结束后,要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考试,对考试不及格者重新补课、补考,直到合格为止。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规定》宣传工作的稳步推进,增强宣传效果,成立此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玉杰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冯忠宏 常务副县长
王崇廷 县政府副县长
张希发 县政府副县长
韩卫忠 县政府副县长
董 辉 县政府副县长
包延光 县政府副县长
李晓光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
赵建勋 县公安局副局长
白俊鹏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黄雪峰 县建设局局长
丁文政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付国宝 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局长
各单位、各乡镇场主管领导
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丁文政(兼)。联系电话:3423597。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对《规定》宣传工作的认识。《规定》是在总结近年来消防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专门规范消防安全责任的一部重要规章,是我省转变和明确消防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场、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宣传工作,要将贯彻落实《规定》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加强领导,抓紧抓好。
(二)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宣传的合力。县消防大队要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和奖惩办法,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执行《规定》好的典型单位和成功经验,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三)做好宣传工作的信息反馈。各乡镇场、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开展《规定》宣传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在活动的每个阶段结束后一周内上报前阶段工作情况,便于及时掌握全面情况,加强指导、总结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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