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意见
(聊政办发〔2013〕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凤凰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切实做好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规定》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推动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高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不断增加,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种地下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大空间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的出现,不仅使消防管理工作更加复杂多变,而且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事故。为加强该类场所的管理,强化社会面火灾管控,省政府出台了《规定》,标志着我省对火灾高危单位的管理工作纳入了规范化的轨道。《规定》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单位的科学分类和管理,推动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有利于规范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火灾高危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规定》明确了火灾高危单位的界定范围,健全了火灾高危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提高火灾高危单位管理水平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规定》,切实把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为《规定》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级要组织宣传、教育、公安、司法、民政、广电、安监、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单位,充分运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官方微博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实现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家喻户晓、人人配合的目标。要明确宣传对象,突出宣传重点,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调动火灾高危单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规定》的顺利实施。
三、认真执行《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一)强化各级政府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研究、协调解决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挂牌督办;对公安消防机构报请的对经济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意见,要及时核实情况、做出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整改。
(二)规范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分解机制,努力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格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消防专项检查,确保消防安全持续稳定。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消防行政许可,认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严格审查社会服务机构出具的服务结论;对发现火灾高危单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除依法处理外,要及时抄送火灾高危单位的主管部门。
(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火灾高危单位要落实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要主动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火灾高危单位登记。火灾高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火灾高危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职责,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火灾高危单位要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安装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城市远程监控系统、厨房设备灭火装置,配置逃生辅助装置和智能疏散逃生系统,定期清理厨房烟道以及消防安全标识。要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消防演练。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每年对本单位进行1次消防安全评估。要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委托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机构每月进行1次维修保养,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功能检测,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要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
四、大力推行消防安全评估,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各级政府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依法设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鼓励、支持符合资质条件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业务,提高消防服务社会化水平。要推动火灾高危单位积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意见认真改进消防工作,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各级政府要适时制定将消防安全评估结果与单位信用等级挂钩的政策措施,促进火灾高危单位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其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