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商务局关于集中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合肥市商务局关于集中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合安办[2016]81号
各县(市)区商务局、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合安办〔2016〕81号)的要求,我局制定《合肥市商务局集中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1月9日在我市商务领域集中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请各县(市)区商务局、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各相关单位按照我局方案要求积极做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丁峰
联系电话:63538361
附件:《合肥市商务局集中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
合肥市商务局集中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餐饮场所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合安办[2016]81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健全组织
合肥市商务局成立大型城市综合体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餐饮业务的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商贸处、体系处、监管处、运行处、重点处、外资处、外贸处、口岸办、外经处、贸促办、综合处、监察室、执法大队等处室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商务局、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
负责督促大型城市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开展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餐饮场所消防安全。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局分管负责人担任主任;办公室、商贸处、体系处、运行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商贸处、体系处、运行处、瑶海、庐阳、蜀山、包河区商务局各派1名工作人员担任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对接
各县(市)区商务局、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在12月16日前对所辖区域的大型城市综合体进行排查摸底,并与其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对接,宣讲政策,指出此次专项整治的严峻形势、重大意义,同时上报摸底和对接文字小结材料和附表一。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县(市)区商务局、开发区经贸发展局于12月17日至12月25日对所辖区域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并要求其及时整改。同时上报大检查文字小结材料和附表二。
(三)开展消防安全整改大督查
市商务局于12月20日至12月30日对存在消防隐患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整改大督查,督促其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按照要求整改。各处室上报大督查文字小结材料和附表三。
(四)开展消防安全“回头看”和总结
市商务局于12月31日至元月9日,一方面采取回头看,对前两次检查和督查中消防隐患仍没有整改到位的大型城市综合体进行警示性回访,并会同市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城乡建设(燃气管理)部门、质监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制定处罚建议方案,上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另一方面,对为期一个月专项整治进行总结,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报告汇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恰逢元旦、春节将至,大型城市综合体是人群高度密集的重要场所,直接影响到我市城乡居民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是消防安全的重中之重。各级商务部门、大型城市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和入驻的商贸企业及员工务必本着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
(二)要精心安排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商务部门、大型城市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和入驻的商贸企业的主要领导要安排专门的时间布置工作,亲临工作一线亲自抓,重点疑难问题要亲自解决。要广泛发动群众,加大宣传和引导,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能把消防安全的各种日常工作任务和内容变成好的工作习惯。各县(市)区商务局、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大型城市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和入驻的商贸企业要做好和各级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城乡建设(燃气管理)部门、质监部门的沟通、协调,经常把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消防安全的情况和上述执法部门交流,得到他们的指导、支持和帮助。
合肥市商务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