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三)》的通知

合教秘〔2017〕95号

长丰县、包河区教体局,各有关市管学校:

现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的《全市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三)》(合消字〔2017〕2号附件3)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全市共有11所学校属于本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范围。各有关学校要立即对照方案要求进行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整治情况2017年3月31日前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长丰县、包河区学校分别上报县、区教体局)。长丰县、包河区教体局应及时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63505192

电子信箱:fgaqc1311@126.com

附件:全市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三).rar

合肥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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