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三)》的通知
发布部门:安徽
效力等级:地方文件
时效性:有效
是否常用:否
调整内容:消防监督检查
分类:消防法律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三)》的通知
合教秘〔2017〕95号
长丰县、包河区教体局,各有关市管学校:
现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的《全市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三)》(合消字〔2017〕2号附件3)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全市共有11所学校属于本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范围。各有关学校要立即对照方案要求进行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整治情况2017年3月31日前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长丰县、包河区学校分别上报县、区教体局)。长丰县、包河区教体局应及时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63505192
电子信箱:fgaqc1311@126.com
附件:全市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三).rar
合肥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