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档案消防安全的通知
(合交办〔2017〕148号)

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档案局合档〔2017〕18号《进一步加强档案消防安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请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档案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档案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切实把档案消防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做好防控体系,确保档案安全。
各单位认真做好消防器材的配备和日常管理工作。档案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乱拉电线,使用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下班时必须对各处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防止产生电火花,发生火灾事故。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火灾预防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希望各单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强化管理,杜绝各种危害档案安全事件的发生。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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