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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合房〔2016〕69号)

各区住建局,高新区、新站区建发局,经开区房产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它是迅速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前提,随着家庭和社会车辆的持续增加,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消防通道被侵占的现象大量存在,安全隐患严重。近年来,因消防通道被占、施救不及时或消防车无法到达火灾现场致较大损失的报道屡见报端,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管理亟需加强。
为进一步提高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居民住宅区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现就加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物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
1、各区(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健全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联系机制,指导街道(乡镇)和社区落实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监督指导,对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等火灾隐患及时依法进行处理。
2、各区(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指导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定停车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消防应急演练,提高消防管理水平。
3、各区(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建立住宅小区防火安全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管理服务职责,加强停车管理,及时排除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1、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小区内的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楼道口张贴消防宣传提示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增强广大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维护消防通道畅通。
2、要加强停车管理,保障小区内消防通道畅通。因停车位不足需临时占用小区公共道路停车的,要严格遵守《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科学施划停车位,不得占用消防通道。要在消防通道上划出黄线,设置醒目的指示标志,提醒业主不要占用消防通道。特别是停车矛盾突出的小区,在停车高峰期要加强值守力量,引导有序停车。要迅速组织力量清除住宅小区内各种违章搭盖占用、堵塞消防及人员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灭火救援和人员逃生的现象。
3、要落实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检查制度,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并对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定期对小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登记在册,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违章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等违规行为的,能够当场整改到位的,要当场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对因业主擅自改变物业共用部位用途导致存在火灾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责任人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物业服务企业书面整改告知无效的,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属地消防主管部门。
4、要落实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通道的管理维护,保养好室内外消防设施,在辖区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并进行明显标示。要定期对消防自动报警、喷淋、防火分隔、防排烟系统进行测试或功能性检查,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5、要建立健全消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定期进行消防事故应急演练。要加强值班巡查,有消防控制室的要设专业人员24小时值守,处理各类报警信息。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备存相应救援物资和设备。要保持与消防部门的联系通畅,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各区(开发区)物业主管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各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针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督查行动,督促辖区内各物业企业做好小区内停车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市房产局将把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年终对各区物业管理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开发区)物业主管对发现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和未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等情况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纳入企业信息档案,作为资质监管和评先评优的依据。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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