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实施办法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实施办法的通知
(滁政办〔2012〕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滁州市《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消防条例》,全面推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贯彻实施,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等8个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公通〔2012〕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为目标,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部门职能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和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减少火灾危害。
二、组织机构
为更好贯彻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底,形成具有滁州特色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格局,实现消防宣传工作社会化、消防宣传格局体系化、消防宣传资源配置合理化、消防安全教育评价机制科学化,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全市火灾形势保持平稳的目标。
(一)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网络基本建立。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和单位、社区、农村等消防宣传教育网络基本建立。建立以公安、新闻、各级党校、职业院校及社会单位专兼职消防宣传人员为主体,消防志愿者广泛参与,多种形式并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设置专职消防宣传员,三级列管单位要设置兼职消防宣传员,与消防志愿者共同纳入消防宣传队伍管理,做到有备案、有标准、有培训、有实效、有评比。
(二)消防宣传教育设施全面完善。到2015年底,市直要建成全民消防宣传教育中心,配齐现代化宣传教育设施。各县、市、区依托消防队(站)、博物馆、文化馆、公园、学校,建成功能设施比较齐全的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并配备1辆消防宣传车。
(三)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水平显著提高。社区、住宅小区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在“119消防日”、“冬防”、“春防”等重要时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发动社区老年协会、物业公司职工、消防志愿者与社区、老弱病残、鳏寡孤居等弱势群体家庭结对帮扶,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农村抵御火灾能力明显增强。乡镇、村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指导村民建立健全自治联防制度;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农村集市建立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阵地;通过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
(五)学校、单位消防宣传教育作用充分发挥。2015年底,全市60%以上中小学校达到“消防安全教育示范校”标准。学校、单位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普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确保全体人员掌握基本消防常识、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找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六)消防宣传方式进一步优化。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公益宣传内容,在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消防宣传的基础上,发挥新兴媒体优势,借助楼宇电视、公益广告屏(牌)、手机短信、互联网络等新兴宣传平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七)公众消防安全素质监测指标体系建立。规范公众应具备的基本消防常识,制定消防常识测定标准,借助统计部门和评估机构等资源,开展消防常识水平测定。及时调整消防常识普及方向,充实消防常识普及内容,满足公众消防安全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各地要成立领导组织,把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当地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建立协作机制和问责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投入,落实经费。各地要切实加大消防安全教育经费投入,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办法明确的职责任务,安排落实所需经费。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进行督查,年底组织考评,并将全民消防宣传培训工作纳入全年消防工作责任状考核内容,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未完成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取消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
附件:《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实施任务分解一览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