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明电[2011]5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当前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强化应对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今年以来,全省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9月份以来,接连发生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暴露出部分地方和单位对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事故预防工作还很脆弱。针对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峻形势,省长***、副省长唐承沛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当前,正值秋季,风干物燥,雾霾等恶劣天气增多;国庆长假即将来临,客运、私家车流量增大,各类大型庆祝、商业促销活动增多;随着农村进入“三秋”农忙期,大量农机跨区作业,农村公路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会更加突出,焚烧秸杆等各种致灾因素将明显增加,极易诱发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9月19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认真深入地分析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及动态变化,以解决消防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完善应对措施,千方百计预防和减少事故,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全省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二、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全面安全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坚持文明执勤,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层层督查。国庆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前,分别组织一次全面的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检查,全面查找、彻底整改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办公厅今年以来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抓好客运管理,落实完善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和路面检查,确保“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人员集中场所从业者和客货运驾驶员等重点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切实提升单位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广泛宣传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防范方法、自救措施和逃生技能,切实提高全社会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合理调整警务,强化源头治理,强化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管理,最大限度地把警力、装备投入路面一线,尤其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等干线公路上,加强对路面交通秩序的管控,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对火灾隐患单位的监管工作,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将落实工作一抓到底。国庆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要全警动员,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强化监管措施,严查道路交通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农机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农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严把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关、年度检验关、驾驶人考试关,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对今年省市县三级重点督办治理的火灾隐患和公路危险路段,各地要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部治理完毕。
四、强化联动配合,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灭火救援和道路交通应急救援各项准备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针对秋季、国庆期间农村、城市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进一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案以及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并抓紧实施演练,提高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单位配合,群众参与”的应急联动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配合与协作。农机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上道路行驶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疏导跨区作业农机有序流动,共同维护县、乡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警要紧密配合交通运管部门,深入开展“治超”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战需求,进一步细化、实化应急联动的时限、人员、装备等要求,加强执勤备战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在启动应急响应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紧密配合,迅速反应,科学、合理、高效指挥处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