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295号)

市公安消防支队:
报来《关于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方案》收悉。根据《郴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郴办字〔2009〕8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你支队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归集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支队窗口,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市消防支队行政许可事项。
二、你支队继续保留实施并归集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支队窗口的行政许可事项:
(一)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二)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设立专职消防许可。
你支队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办事流程优化及办结时限压缩等工作,待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再进行,并另行文予以明确。
三、你支队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数量及行政审批窗口配置、办公用品配置
(一)你支队防火处应安排5人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形成受理、审核、审批一条龙工作流程。
(二)配置给你支队办事窗口工作座位5个,工作电脑5台,打印机2台。工作电话由你支队自行装配,其它办公用品及电脑周边设备、耗材配置以及电脑、打印机等有关设备维修由你支队自行负责。
四、有关要求
(一)你支队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于2009年11月15日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防火处副处长作为你支队的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必须常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上班。
(二)你支队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对防火处副处长的《行政审批授权书》(送审稿)(样本见附件)必须于2009年11月10日前报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唐锋,联系电话:2877223)。你支队报送的《行政审批授权书》(送审稿)经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可后再形成正式文书开始实施。
(三)国家、省里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及收费事项进行调整的,以国家、省里调整后的事项为准。
(四)你支队的行政审批(许可)专用章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支队窗口负责保管和使用。
附件:《行政审批授权书》(样本)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行政审批授权书
(样本)

经市人民政府审定,本 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的行政许可事项 项(见附录)。
为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特授予我 行政审批首席代表  同志对序号 到 事项行使审批决定权,对序号 到 事项行使审核上报权,对上述还需依法开展听证、招标、拍卖、勘查、检验、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论证等工作行使组织协调权,对急需办理的特殊事项行使特别处置权,行使行政审批(许可)专用章的使用权。上述授权至本机关决定停止  同志任行政审批首席代表之日止。


授权人: 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书一式三份,分别由本 、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市政务服务中心留存。
附录


序号

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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