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长教通〔2013〕161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各类学校,消防大队:
为全面落实《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畅通生命通道、增强消防技能”活动深入开展,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有效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联合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学习消防常识、共建平安校园”为主题,以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目标,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和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增强初起火灾扑救以及火场逃生自救的技能,提高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使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得到有效巩固,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整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建林、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刘钧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处长熊建忠、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李文才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副处长胥春方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开学消防第一课”。9月1日至15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开学消防第一课”活动,重点学习家庭防火常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用火用电安全常识、火场逃生等内容。各消防大队要与辖区各学校配合,在新生军训中开设灭火和应急知识课程。
(二)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9月9日下午3点,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的有利契机,结合校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装备,协调当地消防部门,同步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确保师生参与率达到100%。各消防大队、中队至少要联系当地一所学校,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启动仪式。
(三)绘制一套 “消防安全疏散图”。全省开展 “生命通道体验”活动之“我的安全我做主”消防安全疏散图有奖征集系列活动,各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登录QQ腾讯大湘网参与“我的安全我做主”)。9月,各学校要将绘制一套“消防安全疏散图”作为学生一次家庭作业,制作一份家庭消防安全疏散图和开展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要求每一个学生做好一篇家庭应急自救的课外作业,教父母一招逃生知识。各学校还要利用“家校通”网络系统平台,向学生家长发送火灾防范和紧急避险知识短信。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将对学生绘制的消防安全疏散图和填写的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进行集中评比,并表彰优秀。
(四)开设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通过各种校园火灾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交流师生在日常生活中学习消防知识和成功逃生自救的经验体会,增强师生“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意识。
(五)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大排查。9月下旬,市教育局将联合市消防支队对全市各类学校进行一次地毯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各学校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行动,组织对校园内消防器材、应急照明设备是否完整好用、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学校班车是否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保证校园平安。各消防大队要按照“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积极配合各区教育部门抓好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并如实将检查情况记录。
(六)设计一期消防安全题材的黑板报。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设计制作一期消防安全题材的黑板报。选材可以遍及消防常识、防灭火技能,可以刊登学生们喜闻乐见的漫画、笑话、成语故事等,寓教于乐,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积极性。同时,利用学校的电子屏,分时段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标语提示。
(七)建立一套完备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各学校要保证消防宣传教育达到“五进、五有、五同步”标准。“五进”:进学校制度、进教师职责、进学生班级、进课堂教学、进学生家庭;“五有”:有消防专业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有兼职教师负责全校消防安全课堂教学、有教材教案、有课外作业、有效果检查;“五同步”:消防安全教育与其他教学内容同部署、同标准、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要按照学生年龄段区分教育重点,小学要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用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等教育;中学要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各区教育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要建立培养一支学校校外消防辅导员队伍,辅导员定期负责消防安全教育授课,协助和组织师生开展火灾逃生疏散演练以及学校消防主题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辅导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消防大队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结合当前“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防工作,迅速行动,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二)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要密切配合,对学校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给予及时的指导帮助。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明确责任,并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于在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联系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校园网络、校园广播、黑板报、校刊等资源,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尤其要集中宣传防火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安全用火用电及逃生自救常识等,扩大受教育面和影响力。
活动期间,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重要信息和活动及时上报。各地的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情况、活动照片、活动总结及纸质消防安全疏散图请于2013年9月26日前报办公室。联系人: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胥春方,联系电话:0731-84890295;512462501@qq.com。电子稿同时报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宣传科,张大鹏。联系电话:0731-82686136:52773226@qq.com。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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