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西湖大队八一中队记集体一等功的决定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西湖大队八一中队记集体一等功的决定
(赣府字[2014]50号 2014年7月22日)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西湖大队八一中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努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现代化消防铁军,大力弘扬“坚定信念、百折不挠、勇于开拓、敢为人先”的八一精神,创建了“八一精神传承队、灭火救援先锋队、消防知识宣讲队、学习雷锋服务队”四支队伍。五年来,中队先后完成灭火救援任务3500余起,成功扑灭了2010年“11·7”洛阳路建材市场仓库、2011年“9·4”爱国电影院等影响较大的火灾,参与了“5·12”汶川大地震、2008年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2010年的“6·21”唱凯大堤溃堤抗洪抢险等重大抢险救援战斗。在各类灭火救援中,共抢救出被困群众200余人,特别在2013年的“1·8”西湖区船山路濠上街居民火灾中,一次性救出了39人。在2014年“1·23”西湖区下湾街棚户区火灾中,及时疏散群众112人,创造了无一人伤亡的奇迹。同时,中队积极参与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先后照顾孤寡老人10名,资助贫困学生11名,为民做好事近万件,为社会捐款7万余元。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有效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为大力弘扬他们的英雄事迹和崇高精神,省政府决定给予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西湖大队八一中队记集体一等功一次。
希望八一中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向八一中队学习,学习他们高举旗帜、忠诚可靠,永做党的忠诚卫士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英勇善战、敢打必胜,危急关头不辱使命的战斗作风;学习他们牢记宗旨、爱民为民,甘当人民群众贴心人的高尚情怀;学习他们传承光荣、永葆本色,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进取精神,为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