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南昌百货大楼消防整改的通知
(洪商贸发[2014]119号)

南昌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确定南昌百货大楼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函》的函告,已确定南昌百货大楼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此,南昌百货大楼必须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严格按照市公安消防支队函告要求,切实做好消防整改工作,杜绝消防隐患,确保安全。
特此通知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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