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0号――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过渡期身份标识牌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务院部委
效力等级:部门文件
时效性:有效
是否常用:否
调整内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
分类:消防法律
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0号――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过渡期身份标识牌的公告
应急管理部公告
(2018年第10号)
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自2018年10月10日零时起,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配发前,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和警种学院人员停止使用武警部队制式服装和标识服饰,统一穿着无武警标识的作训服,并在作训服左兜盖上方佩带消防救援队伍身份标识牌,特此公告。
应急管理部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