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镇宁自治县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镇宁自治县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公安部召开的全国“清剿火患”战役总结表扬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场会精神,大力推动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创新社会化消防工作管理模式,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确保全县消防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全面启动并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以机制制度创新为动力,切实加强领导,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充分整合乡(镇)消防监管力量,不断拓展消防监管层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逐步形成与镇宁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全县消防事业发展需要的社会消防管理新路子,切实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为实现镇宁县经济腾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宁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杨 桂(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李孝琼(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于滑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郑 宙(县财政局局长)
施文猛(县发革局局长)
冉万宏(国土局局长)
周明钢(县住建局局长)
燕 夔(县农业局局长)
张文虎(民政局局长)
胡勋黔(县交通局局长)
冯 波(县环保局局长)
张贵云(县卫食局局长)
李 华(县统计局局长)
金越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苏正兵(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林平(丁旗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猛(大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星明(扁担乡人民政府乡长)
庞 宏(募役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实泽(马厂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恩文(朵卜陇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平(江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 展(本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 宽(革利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良伦(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程发猛(六马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天龙(良田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儒海(打帮乡人民政府乡长)
侯 轲(简嘎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李孝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加强督查调度,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三、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将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现有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和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社区、农村网格化管理人员消防工作职责、任务。以“监督管理、火患排查、宣传教育”常态化、精细化为目标,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消防安全网格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遏制“小火亡人”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工作任务
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延伸工作触角,逐步建立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
(一)划分“三级网格”,实现辖区全覆盖
1、“大网格”划分:以乡(镇)为一个基本单位,将其划分为“大网格”。“大网格”由乡(镇)主要领导牵头负责。主城区由乡(镇)团委、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工商所、司法所、计生办、武装部、环卫、城管、供电所、特巡警大队、治安联防队、保安公司等工作人员组成;其它乡(镇)成员主要由乡(镇)团委、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工商所、司法所、计生办、武装部、供电所、治安联防队等工作人员组成。“大网格”主要负责对“中网格”、“小网格”和分包单位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全面落实“三大法宝”(消防水源、消防机动泵、志愿消防队)、“三大抓手”(“两分钟防火法”、“十户联勤、五户联管”、“老弱病残酒疯”等“六类重点户”人员管理)、“六大改造”(路改、寨改、房改、电改、水改、灶改)和“八个落实”(领导责任落实、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落实、教育培训落实、隐患查改落实、宣传工作落实、器材设施落实、达标验收落实),全面实现消防工作“八有目标”(有消防组织、有规章制度、有消防规划、有灭火队伍、有器材设施、有消防水源、有宣传氛围、有考评奖惩)。
2、“中网格”划分:以社区和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将其划分为以社区、行政村为辖区的“中网格”。“中网格”主要由村(居)两委负责人、社区书记(主任)牵头负责。主城区成员主要由村委会和社区、依托特巡警大队巡防警力组建的“巡消合一”巡防队、治安联防队、驻单位(场所)保安和社区(驻村)民警等工作人员组成;其它乡(镇)成员主要由村委会、社区,治安联防队和社区(驻村)民警等工作人员组成。“中网格”主要是在村委会、社区成立一个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四项职责”(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网格室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巡防队员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派出所驻社区民警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建立“七项工作制度”(消防工作会议制度、火灾隐患排查制度、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消防工作奖惩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报告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开展“七项必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查;违法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违章进行电焊作业等情况必查;灭火器材配备及维护管理情况必查;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留宿人员情况必查;消防安全提示牌悬挂情况必查;对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必查;社区内“六类重点人员”监护管理情况必查),建立“六项登记”(“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登记、消防工作会议登记、“六类重点人员”基本情况登记、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登记、火灾隐患报告登记)。
3、“小网格”划分:以责任片区、村民小组、楼群院落、住宅小区为基本单元,将其划分为责任片区的“小网格”。同时,建立网格工作室对“小网格”进行管理,由网格工作室在“小网格”内参与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网格工作室具体组成人员和建设依据《镇宁县网格工作室等级评定标准》(见附件1)分别界定为一级、二级、三级网格工作室;按照网格工作室“1566”工作模式(见附件2)开展工作;依据《镇宁县网格工作室考核标准》(见附件3)进行考评。同时,城关网格工作室建设必须实现“五个统一”(见方案后文)。其它乡(镇)建立的网格工作室除按照《镇宁县网格工作室等级评定标准》建设外,还应结合实际,符合“五个统一”的要求。
(二)确定“三类责任主体”,明确层级管理职责
1、各乡(镇)政府作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政府“双考双评双挂钩”考核范畴。各乡(镇)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机制,全面负责辖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积极协调整合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资源,为参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资源支持;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适时开展消防专项治理,提升城乡抗御火灾的能力。
2、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辖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作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要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乡(镇)要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内消防网格管理的总体领导和协调推动,贯彻落实上级管理机构安排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的分析研判和所属防控力量工作的指导、督导、检查,组织实施本辖区各项排查整治行动。社区、行政村(居)委会主任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并应确定至少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消防工作。
3、各职能部门是网格化管理的主力军,要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公安机关和县消防大队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组织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公安派出所要明确专兼职消防民警、巡警和警务室民警消防工作职责,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建设及考核评定重要内容。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乡(镇)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民政部门要将网格化管理纳入村(居)委会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民政所要将村(居)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工商所要加强对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检查;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安监站要结合辖区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团委要加强对消防志愿者队伍参与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志愿消防队、消防志愿者队伍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积极发挥灭火救援事故处置、消防器材管理维护、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以及其它社会消防服务职能;武装部、司法所、计生办、环卫、城管、电力公司等要积极配合,分别将民兵应急分队、司法社工、计生协管员、环卫工人、城管人员和农电工抄表员纳入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三级网格”组织,并督促开展好各项消防工作;网格工作室要积极发挥灭火救援事故处置、消防器材管理维护、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以及其它社会消防服务职能;社会单位要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宣传培训、检查排查和隐患整改。
(三)落实七项制度,有序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
1、落实逐级分包制度。各乡(镇)主要领导分包“大网格”;村(居)两委负责人、社区书记(主任)分包“中网格”;乡(镇)工作人员、村民组组长等人员组成的网格工作室分包“小网格”。乡(镇)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村(社区)对本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乡(镇)工作人员、村民组组长等人员组成的网格工作室深入“小网格”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排查和宣传服务工作。消防监督员及公安派出所、特巡警大队、治安联防队、社区警务室民警分别纳入三级网格,配合指导乡(镇)、村(社区)开展消防网格管理工作。
2、落实联防联治制度。各乡(镇)要充分整合综治办、安监站、公安派出所和其它社会消防监管力量,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合力。要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检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完善层级联防联治体系;要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积极构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3、落实定期检查制度。乡(镇)安监站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并帮扶指导,每月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检查巡查。行政村、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在辖区内每周要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保安、巡防队员和多种形式消防队员每天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公安派出所每周组织对管辖单位开展一次消防监督抽查,警务室民警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并按照上级部署在专项行动期间,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4、落实隐患查处制度。网格工作室对群众举报投诉、检查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登记处理,及时报告所在村(社区),并由村(社区)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后上报乡(镇)政府安监站,乡(镇)政府安监站督促限期整改。没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安监站向公安派出所移交处理。公安派出所驻村(社区)民警要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查处。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由县公安局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5、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乡(镇)政府负责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由乡(镇)团委、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工商所、司法所、计生办、武装部、环卫、城管、供电所、特巡警大队、治安联防队、保安公司工作人员以及辖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辖区社会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诉求,查摆工作中的环节,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步消防工作。
6、落实宣传教育制度。各行业部门、乡(镇)、社区(村)要严格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学习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各村委会、社区要按照上级部署,在重大节日、火灾多发季节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火灾能力。
7、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对三级网格内的各类消防安全信息要进行及时采集更新,特别是对沿街铺面、家庭工厂等“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楼,楼不漏户”。采集的信息要通过三级网格逐级上报,登记造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信息能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应当及时将信息向上级或者辖区安监站、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报告。
(四)强化七项工作任务,确保网格化管理落到实处
1、狠抓日常检查巡查。三级网格消防力量要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经常深入到辖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保障辖区消防安全。
2、狠抓集中排查整治。乡(镇)要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全力清剿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提高火灾防范水平能力。
3、狠抓消防设施建设。乡(镇)要加强社区巡防室、防消联勤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网格工作室消防装备设施的配备,督促辖区“三级网格”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维护、保养好各类消防器材,并在辖区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完整好用。
4、狠抓宣传培训教育。乡(镇)和各村(社区)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八进”为载体,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服务。要通过张贴防火公约、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和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成消防宣传阵地,服务群众需求。
5、狠抓台账登记规范管理。“三级网格”消防管理人员要规范辖区单位台账登记,实行“户籍化”管理,按照职责范围对辖区排查单位的基本情况逐一进行登记;要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登记,对所排查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情况及其处理情况逐一登记;要建立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登记,对辖区消防安全培训情况逐一登记。
6、狠抓队伍力量建设。各乡(镇)要按照“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思路,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要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列入全年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年加大财政投入。
7、狠抓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乡(镇)要逐一明确辖区各类社会防控力量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实现消防安全突发事故及早发现、及时有效处置、群众满意的效果。
(五)强化四项措施,为网格化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确保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专门力量,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经费落实。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加大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加大消防装备资金投入,推动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巡防队等配足消防装备、灭火设施和器材;要在社区、行政村增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公共消防器材;要按标准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室,配齐工作人员、工作设施,督促消防管理工作在“小网格”内经常化、常态化。
3、强化行业联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历时长、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全县公安机关、县消防大队要主动当好县政府参谋,发挥主力军作用,指导乡(镇)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各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乡(镇)团委、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进一步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整体合力。
4、强化督导考核。各级综治、公安、民政、工商、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本部门日常督察检查内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并组织考核验收。各乡(镇)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政府政务督察内容,定期检查督办。年底,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地、各单位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对工作推进快、管理效果好的乡(镇)和有关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引发火灾事故的,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实现“五个统一”,规范网格工作室建设
一是做好硬件设施的统一。即每个网格工作室严格按照网格工作室建设“十个一”标准(室外显眼位置张贴一块网格工作室等级评定牌、设置一个意见箱、设立一台广播、办好一个宣传公示栏;室内悬挂一块网格室消防标志牌、安装一部便民座机电话、设置一个消防器材存放点、统一配置2支强光手电筒、设置一个存放消防资料的档案柜、配备一个消防检查包)建设。
二是做好进驻人员的统一。主要由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员、小区物业管理员、保安员、巡防员、治安联防队员、计生协管员、城管人员、农电工抄表员、环卫工人、居民楼(院)长、消防志愿者等人员组成,每个网格工作室日常工作人员10人左右。由乡(镇)办事处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奖惩、有效整合。充分发挥社区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网格化消防服务管理工作。
三是做好宣传内容的统一。办好一个宣传公示栏。要求用铝合金钢管做支架,上面有雨棚,公示栏大小原则上不低于长2M、宽1M。内容包括:网格工作室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工作职责、办事指南等;举报投诉内容、程序、联系人、联系电话、家庭防火知识、火场逃生要点、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消防安全警示内容等实行统一。
四是做好工作资料的统一。①建立一套消防工作职责制度。包括:网格工作室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工作机制、工作室人员消防工作职责、网格工作室监督岗(工作人员照片、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等,并上墙公开(统一制作成白底蓝字红标题);②写好一篇民情日记。网格工作室人员在深入辖区每户居民,了解社情民意时,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记录在册,加强反馈,及时解决,做到知民情、顺民意、化民怨、解民忧、保民安、让民知;③建立一套网格化管理台帐(十三类);④统一印制一本工作手册。包括:网格平面图、网格概况、工作室及人员消防工作职责、服务事项、致村(居)民公开信、奖惩办法、消防安全责任书、防火公约、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建设标准和考评验收标准等,做到网格工作人员人手一册。
五是做好外观设计的统一。规范一块牌子,统一一种消防标识。社区(村)网格工作室牌子统一规范为“XX社区(村)第X网格工作室”(白底黑字,加贴消防标识),做成吊牌形式,与社区(村)两委牌子大小相当。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大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工作组织,切实形成以县政府为统领,以各乡(镇)、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工作网格平台,以公安、消防部门为支撑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二)科学划分、狠抓落实、将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要在充分调研辖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划分各消防安全“网格”,并形成一套工作机制,以网格为基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全面掌握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情况,逐步构筑覆盖全县的集排查、整治、宣传、培训为一体的多功能网格管理体系,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机制
一是坚决落实户籍化管理制度。各网格要对辖区单位实施“户籍化”管理,按照职责范围对辖区排查单位基本情况逐一登记,对所排查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情况及其处理情况逐一登记。二是检查整改制度。各网格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网格内单位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对检查后没有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登记并上报上级网格处理,掌握隐患整改情况;对下级网格上报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核查,并将结果告知下级网格。三是宣传培训制度。各网格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结合辖区单位特点和火灾高发时期,适时开展针对性宣传;指导网格内各单位建立和完善消防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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