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内学生托管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海南
效力等级:地方文件
时效性:有效
是否常用:否
调整内容:行业消防管理
分类:消防法律
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内学生托管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教基[2013]103号
各中小学:
据反映,我市中小学校园内有人擅自利用教师宿舍或其它房子办成学生托管点。一个房间住若干名学生,窗口阳台加装防盗网,门口加装防盗门,使用大功率电器,室内外无消防设施设备,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经我局调查核实,我市城区部分中小学校确实存在这种现象。现要求各校立即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原则上不允许个人在校园内开办学生托管点,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开办的,必须报学校同意并备案,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学校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举办人加强安全管理,安装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拆除妨碍疏散逃生的防盗网和防盗门,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我局将联合市公安消防局不定期深入学校开展对学生托管点的专项检查,对不按照要求开展排查整治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终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中扣分。对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学校将本校对校内学生托管点的排查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要说明现有的托管点数量、举办人姓名及身份、托管场所及其学生人数等情况),于本月25日前报局基教科。联系人:吴明进、吉德询,联系电话:88657815,88657812,电子邮箱:jyj88657815@163.com。
三亚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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