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理州防火安全委员会更名为大理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理州防火安全委员会更名为大理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大政办通[2010]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统一领导,提高对消防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州人民政府决定将大理白族自治州防火安全委员会更名为大理白族自治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现通知如下:
一、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郭有兵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杨毅平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常建华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田树泽 州公安局副局长
王梁波 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曹劲鹄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任耀疆 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何福堂 州发改委副主任
赵键昌 州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张春骅 州教育局副局长
范淘涛 州科技局副局长
吴晓娟 州监察局副局长
吕锡培 州民政局副局长
孙纪云 州司法局副局长
马孟杰 州财政局副局长
阿怀聪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早合兴 州建设局副局长
王锦海 州规划局副局长
杨永斌 州交通局副局长
李跃兴 州水利局副局长
张德鹏 州农业局副局长
李保森 州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刘宏逵 州商务局副局长
高志宏 州文化局副局长
郭治中 州卫生局副局长
李德华 州国资委副主任
苏兴龙 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成云滔 州工商局副局长
李 洪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何应忠 州旅游局副调研员
李建中 州粮食局副局长
李光时 州政府扶贫办副主任
王庆华 州人防办副主任
赵明光 州总工会副主席
刘海涛 团州委副书记
罗丽萍 州妇联副主席
杨琴珍 州红十字会主任
刘海军 大理火车站站长
杨丽凤 州地震局副局长
王永平 州气象局副局长
王崇俊 大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 宏 州烟草公司副总经理
乔 巍 中国电信大理分公司副总经理
许安全 中国石化大理石油分公司副总经理
史殿才 大理军分区参谋长
段学武 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王梁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段学武兼任。州消防安全委员会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今后,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如需调整,由成员单位报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行文通知。
二、工作职责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分析全州消防安全形势,研究拟订全州消防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拟订年度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全州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各地和有关部门参加消防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完成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和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办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的会议和活动,负责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研究加强全州消防工作的措施并提出建议,指导各地开展消防工作,督促抓好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协调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参与研究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中涉及的消防工作;根据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协调各地和有关部门参加消防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要求,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作用。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