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布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部委
效力等级:部门文件
时效性:有效
是否常用:否
调整内容:消防行业特有工种管理
分类:消防法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颁布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9〕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消防救援总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共同制定了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9年5月10日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1
4-07-05-04
消防设施操作员
附件:消防设施操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