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颁布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9〕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消防救援总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共同制定了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9年5月10日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1

4-07-05-04

消防设施操作员


‍‍附件:消防设施操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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