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9〕10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1月7日

广西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推进我区消防工作“放管服”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等内容,深层次推动消防审批、消防监管、责任追究、廉政建设等方面改革,主要从“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限制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行消防执法全程监督”、“推行消防监管‘一网通办’”、“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严肃消防执法责任追究”、“严禁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从业”、“消防部门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以及“优化便民利企服务”等12个方面,扎实推动各项改革措施出台落实,全力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不断增强我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组织发动全区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迅速研究贯彻落实消防执法改革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力持续开展宣贯工作,向全社会公告有关内容,切实提高全社会政策知晓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广西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任务明细表》(详见附件),迅速开展工作调研,梳理工作问题,列出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方法、步骤,明确任务时限和责任人;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由牵头单位及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各市县要对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组织相关部门围绕消防执法改革事项,明确改革工作措施,制定本地具体工作方案。
(三)深化落实阶段(2020年2月至12月)。各市县和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各项消防改革措施的出台落实,同时研究完善消防执法改革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落实规范标准、推动法规修订、提升消防服务水平。自治区适时对各地落实消防执法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导;2020年年底前,对全区消防执法改革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各市县和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在消防执法改革工作实施完成后,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及各自职责,持续扎实做好消防执法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消防改革任务落实,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司法、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等单位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检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监管,及时防范和化解火灾风险。各市县要组织分析研判《意见》要点,明确任务分工,将消防执法改革融入地方机构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和日常督查工作内容。适时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涉及消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修正、修订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要分别组织召开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做好《意见》及本实施方案的宣贯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媒介,采取政府政务网站公开发布、做客直播间等形式,全方位宣传消防执法改革的主要措施和相关内容,有效提高全社会知晓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消防执法改革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导问责,确保改革见效。全区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跟踪督导,制定工作推进表,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实时跟进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自治区本级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要在每月月底前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牵头单位和设区市要在每月5日前和各阶段工作结束后3日内,汇总工作情况报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开展督导,对任务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迟缓、执行规定有偏差的,及时予以指导、通报;对严重影响消防执法改革进度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广西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任务明细表

附件

 

广西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任务明细表

 

项目

任务内容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

(一)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技术服务结论不再作为消防审批的前置条件,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1. 修订广西消防技术服务管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等配套管理制度,通过相关政务网站、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广泛告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取消事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广电局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019年

12月

2. 对照《意见》要求,及时清理本部门以消防技术服务结论作为消防审批前置条件的问题,并组织开展全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宣贯培训座谈会,宣贯解读政策意见,听取改革意见和建议。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9年

12月

一、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

(二)消防部门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相关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3. 加强对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出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的宣贯解读,并积极探索通过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化技术,不断完善和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情况检查,确定专门网站,定期公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违法行为信息,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9年

12月

4. 健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相关制度,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引导规范从业行为、严格依法惩戒违法行为、建立严重违法违规行业退出和禁入制度,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信用惩戒办法,严惩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人员,建立“黑名单”公告制度,定期收集违法企业信息,建立公示企业违法信息平台,共享监管信息,落实信用联合惩戒措施。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银保监局

长  期

二、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一)消防部门制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提供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公众聚集场所在取得营业执照或依法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后,通过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当面提交申请,向消防部门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

5. 利用各种媒体、渠道,采取张贴公告、网络培训、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标准;明确告知承诺流程,制定承诺书样板,建立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系统构架,并通过政务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样本和告知承诺流程。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广电局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各市县人民政府

2020年

12月

6. 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系统纳入广西政务平台系统或建立数据接口;与系统部署单位和设区市做好技术对接,按需求做好技术支撑,及时完成承诺审批系统架设调试和系统试运行培训,做好后期运维保障工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实现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业务接口对接、数据库资源挂载和历史电子证照数据的汇聚。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0年

12月

7. 通过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广泛告知相关行业部门启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工作模式,强化公众聚集场所承担消防安全责任,建立部门间审批信息抄告制度。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

12月

二、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二)消防部门应及时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抽查,发现未作出承诺或承诺失实的,应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并记入信用记录;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营业并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8. 强化事中事后检查,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企业自主年报工作核查,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实行重点抽查。严格依法查处未作承诺和虚假承诺行为,同时记入信用记录。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广西银保监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

待人大授权或相关法律修改后

9. 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时,明确实施告知承诺的管理和处罚条款,对场所公告承诺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要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撤销审批,责令停止使用、营业,并从重处罚;细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承诺的火灾风险防控责任。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司法厅

待人大授权或相关法律修改后

三、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

(一)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应急管理部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水带、喷水灭火产品、消防车、灭火剂、建筑耐火构件、泡沫灭火设备产品、消防装备产品、火灾防护产品、消防给水设备产品、气体灭火设备产品、干粉灭火设备产品、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消防通信产品等13类消防产品调整出目录,改为自愿性认证,仅保留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

10. 监管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渠道,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张贴公告、网络培训、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发布公告、通知,广泛告知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

12月

(二)向社会开放消防产品认证检验市场,凡是具备法定条件的认证、检验机构,均可开展认证、检验工作,对出具的文件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 监管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告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从业条件,制定本地实施方案,鼓励培育本地新增消防产品生产和认证检验机构。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

12月

三、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

(三)市场监管、消防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坚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 根据国家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地管理细则,建立联席会议、函告会商制度,制定消防产品全链条质量监督管理抽查办法,将消防产品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开展消防产品专项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产品质量问题违法行为。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市县人民政府

2019年

12月

13. 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时,明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和处罚条款,对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实施监督管理,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实行信用监管,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市县人民政府

2020年

12月

四、实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

(一)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抽查范围、抽查事项和抽查细则,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14. 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制定消防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建立相关抽查系统,创新监管模式,积极推动搭建消防监督执法远程监控平台,实现消防监督工作在政务服务的数字化整体推进。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0年

6月

(二)按计划开展“双随机”检查,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要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并向社会公开。

15. 指导全区消防救援机构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监管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为保障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形成广西特点,确保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区消防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常态化。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

2020年

12月

(三)在年度检查计划外,针对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和领域,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16. 对应急管理部出台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组织开展宣贯工作,制定本地配套文件,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重点针对本地火灾风险特点和根据历年火灾数据分析,适时部署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各市县人民政府

长  期

四、实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

(四)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纳入信用记录;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对隐患突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17. 将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实施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违法、多次违法、拒不整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以及因消防违法导致火灾事故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黑名单”管理,依法实施综合惩戒。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对积极配合执法、主动有效整改的单位,在复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后,及时在信用信息系统移除不良记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各市县人民政府

长  期

18. 指导各地对本地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制定执法监督办法,对各地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执法情况进行回访监督,严防执法中断、执法不力的情况。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各市县人民政府

长  期

(五)建立消防举报投诉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接到消防举报投诉要及时核查并反馈。

19. 制定出台消防安全举报投诉奖励相关规定,明确具体实施部门,结合自治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规范对消防举报投诉办理,依法依规开展核查,落实经费和具体制度,保障消防举报投诉奖励实施。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财政厅
  各市县人民政府

2020年

6月

五、严格限制处罚自由裁量权

(一)制定统一的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具体的处罚条件、情形、种类和幅度。

20. 结合上级关于消防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意见,修订广西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按照不同的场所类型、隐患部位、违法情节等因素,细化量化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条件、情形、种类和幅度,合理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9年

12月

(二)加强对处罚裁量情况的日常抽查,防止标准不一、执法随意。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案情复杂及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照规定组织听证,有关情况报上一级消防部门备案。对当事人提出申辩、申诉的,要及时予以答复。

21. 规范行政案件抽查原则,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行为标准,提高消防执法案件回访比例,加强对处罚裁量情况的日常抽查。指导各地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意见和标准,规范集体议案、听证和案情备案以及申辩、申诉答复有关程序。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司法厅
  各市县人民政府

长  期

六、实行消防执法全程监督

(一)全面实施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同步应用执法记录仪和执法场所音视频监控,实现监督全覆盖。

22. 规范消防执法,落实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记录仪应用和执法场所音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调取任一执法行为可以全过程还原。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各市县人民政府

长  期

六、实行消防执法全程监督

(二)全面落实消防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每项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

23. 贯彻执行消防违法行为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落实消防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和岗位交流制度,出台广西相关规范执法实施意见,实行消防执法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制审核和审批职责。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各市县人民政府

长  期

(三)全面推行消防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依据、人员、程序、结果和文书等信息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双人执法、持证上岗制度,消防干部、消防员必须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方可从事执法活动。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岗位交流制度,达到规定年限及时轮岗。

24. 推行消防执法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以各类媒体网站为载体,通过多种方式将消防执法的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进展、结果、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相关信息,在事前事中事后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统筹推进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等工作。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推动落实持证上岗、岗位交流等各项工作制度。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各市县人民政府

长  期

七、推行消防监管“一网通办”

完善“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运用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全时段、可视化监测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实现差异化精准监管。将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全部纳入消防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消防监督执法所有环节网上流转、全程留痕、闭环管理。将立案标准、自由裁量基准、判罚案例等嵌入系统,实现自动生成立案和量裁意见。通过系统监测执法数据,及时预警超越权限执法、审批超期、处罚畸轻畸重等风险。开展网上执法巡查,考核评价执法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25. 结合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开展,推进消防政务服务建设,建立消防执法“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务实创新,探索建设“智慧消防”物联网,打造消防服务掌上能办、网上通办、政务大厅全程可办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

2020年

12月

26. 将全区消防监管服务系统对接全区政务数据“聚通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消防工作大数据系统,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交换、业务协同办理,制定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价标准,定期开展网上执法巡查、定期通报,规范消防执法行为。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

2020年

12月

八、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

(一)逐起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依法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相关责任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内直至终身行业禁入等处罚,对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27. 强化火灾事故倒查问责。各地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依法启动事故倒查追责,逐起挂网督办、定期通报;对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倒查,要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各市县人民政府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应急厅

长  期

28. 实施联合惩戒。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各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按职责依法给予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以及行业禁入等处理措施,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应急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各市县人民政府

长  期

八、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

(二)严格追究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警示教育。

29. 联合消防刑事办案。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沟通衔接,共同建立办理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工作机制,完善消防安全领域刑事案件协作、移交机制,依法追究消防安全刑事违法责任。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检察院
  自治区高级法院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各市县人民政府

2020年

12月

30. 火灾事故信息公开。制定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工作办法,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火灾警示教育。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应急厅
  各市县人民政府

长  期

九、严肃消防执法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具体责任。对发现的消防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做到有责必问、追责必严。对违法违规实施审批或处罚的,一律追究行政责任;对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律予以停职查办;对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一律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的,移交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31.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广西消防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广西消防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完善执法过错追究情形,明确、规范各级监督执法人员责任、义务,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的,移交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长  期

十、严禁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从业

(一)制定消防人员职业规范,明确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从业限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32. 根据消防人员职业规范,明确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从业限制条件,明确违纪人员的惩戒措施,严格落实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回避制度。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

6月

(二)消防人员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产品;消防干部及其近亲属不准承揽消防工程、经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生产销售消防产品;辞去公职或离退休的消防领导干部和执法干部在离职5年内,其他干部在离职3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地区消防企业和中介机构聘任,或从事与消防行业相关的营利活动。

33. 建立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从业登记制度,定期开展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从业情况承诺、报备工作,通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工程施工企业、消防产品名录库,定期开展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从业调查,全面摸底基本情况,掌握从业情况清单。辞去公职或离退休的消防领导干部和执法干部在离职5年内,其他干部在离职3年内,接受原任职地区消防企业和中介机构聘任,或从事与消防行业相关的营利活动的,要对其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劝其主动退出,拒不退出的,一律将其行为通报给其目前所在单位,并提出处理建议。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各市县人民政府

2020年

6月

十一、消防部门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

(一)取消消防部门与消防行业协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做到职能、人员、财务完全分离。现职消防人员一律不得在消防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兼职(任职),离退休人员在消防行业协会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认真做好脱钩行业协会党的建设工作,确保脱钩不脱管。

34. 取消广西消防救援总队与广西消防协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组织指导各地立即与消防协会人员、中介组织脱钩,通过组织巡查、审计等方式,核查实际脱钩情况。加强对消防离退休人员在消防行业协会兼职(任职)的监管,明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认真指导做好已脱钩行业协会党的建设工作,确保脱钩不脱管。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各市县人民政府

2019年

12月

35. 加强引导教育,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律限期退出,拒不退出的按规定进行通报,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对退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违规从事消防经营性活动的,或存在拉拢腐蚀消防执法人员、在社会单位与消防部门之间充当“掮客”等行为的,应将其违纪行为通报给其目前所在单位,并提出处理建议。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各市县人民政府

长  期

(二)消防部门管理的科研、认证机构要积极破除行业垄断,尽快理顺隶属关系,一律不得开展与消防执法相关的中介服务。

36. 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部署,理顺与科研、认证机构关系,协助做好破除行业垄断工作。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各市县人民政府

长  期

十二、优化便民

利企服务

(一)全面清理消防执法领域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能够通过部门交互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

37. 完善部门间数据信息对接,简化单位和个人提供材料事项数量和内容。负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能的部门应当与消防部门共享建筑总平面、建筑平面、消防设施系统图等与消防安全检查和灭火救援有关的图纸、资料以及消防验收结果信息。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2020年

6月

38. 结合执法改革要求,对现行消防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是与改革后消防执法权责不一致、不相适应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废止,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结合职责调整和执法改革,研究探索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实现消防“放管服”改革。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各市县人民政府

2020年

12月

十二、优化便民

利企服务

(二)实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39. 全面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职责移交。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确保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名义开展或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各市县人民政府

长  期

40. 要在前期出台的容缺受理、同城通办等“放管服”措施基础上,结合职责调整和执法改革,研究探索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实现预约办理、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快递送达等服务的具体方式。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

2019年

12月

(三)开放消防救援站,设立基层消防宣传教育站点,为群众就近免费接受消防培训提供便利。

41. 制定开放消防救援队站具体实施办法,设立基层消防宣传教育站点,强化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工作,为社会群众免费接受消防培训教育提供便利条件。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广电局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各市县人民政府

2019年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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