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0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之二:浦某等与袁某侵权责任纠纷案
——“消防通道停车劝阻猝死案”

基本案情
徐某生前与袁某系邻居。2020年11月,徐某将机动车停放在弄堂口。弄堂口北侧设置有消防取水点,该通道有消防取水的功能。袁某对徐某进行劝阻,要求其挪车,双方为此发生口角。嗣后,徐某被他人劝回屋内。几分钟后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猝死。2021年4月,徐某的家属浦某等诉至法院,要求袁某赔偿90余万元。
裁判结果
奉贤法院审理后认为,因徐某车辆停放位置不当,袁某对其进行劝阻,该行为并无不当。双方为此发生口角,持续时间很短,过程中未发生任何肢体冲突,袁某的劝阻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袁某没有侵害徐某生命权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其劝阻行为与徐某的死亡也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驳回浦某等的诉讼请求。浦某等不服,上诉至一中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点评
审判实践中,在认定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时,除了要关注客观行为和损害后果,更要考察行为人是否有主观过错,以及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本案中,徐某停车不当,袁某对其进行劝阻,双方为此发生口角,最终徐某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猝死。袁某主观上并无过错,其劝阻行为不具有非难性,法院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不仅是对侵权责任与否的准确认定,更是对老百姓实施正义行为的鼓励,对构建和谐社会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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