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发布2020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之五: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有限公司与西安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案
发布部门:中高级人民法院
效力等级:指导性案例
时效性:有效
是否常用:否
调整内容:涉消典型案例
分类:消防法律
西安中院发布2020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之五: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有限公司与西安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案
【裁判要旨】
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发行他人作品的行为,构成对著作权人的侵犯,应承担民事责任;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后,以其向学员提供的培训用书属于赠与行为,不能成为其不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
【案情介绍】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社)与中国消防协会签订的版权许可备忘录约定:出版社自2019年7月19日起,依法享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技师高级技师)》五册图书的专有出版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期限四年;对上述授权,出版社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出版社认为西安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培训学校)向其培训学员提供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侵犯其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培训学校:停止侵权,刊登道歉声明;支付赔偿金9万元及合理开支1万元。
【审判结果】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培训学校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培训学校赔偿出版社损失(含合理费用)20000元。
一审宣判后,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