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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责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香蜜湖分院消防整改的通知
(深卫人医政〔2013〕123号)

福田区人民医院香蜜湖分院:
你院提交的变更执业登记注册机关的申请材料收悉。经核查,你院的门诊部和住院部均未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责令你院针对以上消防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三个月。在2013年8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和消防部门出具的医疗机构用房《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等材料报我委医政处。
请福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具体督办。
特此通知。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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