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4号——废止《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国务院部委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有效
是否常用:否
调整内容:行业消防管理
分类:消防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64号)
1994年5月1日发布施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现予以废止。
二00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