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陕教稳〔200 9 〕1 4 号)

各高等学校:200 9 年1 0 月1 9 日,教育部,公安部第2 8 号令公布了“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 ),自201 0 年1 月1 日起施行,现就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和校内其他有关人员参与对《规定》的学习,全面准确理解《规定》的规定要求。要加强对,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的机构,完善的制度,完善的制度,保障预算,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二,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重点在于消防安全管理,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及时发现并消除消防隐患。要不断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认真开展演练。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灭火和疏散逃生。三,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要严格遵守有关人员的依法培训,努力提高师生员工和校内其他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御,扑救和自救,互救,逃生的能力。


省陕西教育厅装修-
二○ ○ 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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