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林区村级(林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林区村级(林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财农〔2013〕134号 2014年1月3日)
各县(市)财政局、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基层森林消防队伍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美丽杭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88号)精神,特制订《杭州市林区村级(林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杭州市林区村级(林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
2.《杭州市林区村级(林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验收评分标准》
附件1:
杭州市林区村级(林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8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基层森林消防队伍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美丽杭州,制订本办法。
一、项目实施要求:
全市有森林消防任务的村1573个,按照区域森林资源分布和森林火灾发生特点,确定对山林面积在3000亩以上、地处偏远山区、森林消防任务重的500个村(林场)建设森林消防队伍。各地要科学规划,按照先急后缓、突出重点,分类落实、分年推进,规范建设的要求有序组建。经各地申报,严格考核验收。建设要求和验收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二、建设时间:
2013-2015年,分三年完成,共建设500支村级森林消防队伍,其中对五县(市)150支重点村级森林消防队伍(每年确定50支),由杭州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其余350支由各县(市)自筹资金建设。
三、建设标准:
1.队伍建设。组建人数20人以上,每次集结必须15人以上。队员年龄在20至60岁之间,身体健康,熟悉当地山形地貌的村干部、党团员、护林员及常年在本地务农经商,具有一定务农经验的青壮劳动力组成。在偏远山区如果一个村青壮劳动力不足20人,可以一村为主两村联合组建。
2.队伍集结。每个扑火队员要有保持联系的通讯和便于集结的交通工具,平时集结在30分钟内完成,持续高火险天气和防火重点节假日期间,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集结时间在15分钟以内,确保集结队员15人以上。
3.装备建设。每支村(林场)建设森林消防队伍至少配备风力灭火机3台、灭火水枪5支、灭火弹4箱、油锯1台、灭火拍或灭火拖把20把、柴刀20把。个人防护不少于40套件,并依托村委会办公点,设立值班室、物资储备室。
4.值班室建设。利用村委办公室,建立简易值班室,配备电话机1部、传真机1部、喊话器2部、村级山林地形图一张,以及其它值班必备工具。
5.业务培训。森林消防队员实行全员上岗业务培训,每名队员要掌握科学预防和安全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两种以上现代扑火器具的使用和相互配合的扑火技能并进行实战演练,所有队员须考核合格。
6.制度建设。制订队伍考核管理制度、森林扑火预案、安全扑救手则、森林消防队长职责、森林消防队员职责和扑火机具管理规定等。
7.扑火经费。落实扑救人员的工资、培训和误工补贴。
四、项目申报与验收:
在前一年至当年3月底前,由各地林业部门牵头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申报项目单位必须有落实自筹资金、保证按期完成的承诺书。经市林水局、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下达年度建设计划。
当年10月,市林水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地自查验收报告,按照《杭州市林区村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验收评分标准》(附件)进行现场考核验收。各地自查报告要形成书面材料,并附自评得分、队员名单、装备清单、制度建设、业务培训、经费来源等相关证明材料。满分为100分,考核验收得分在80分以上为合格。
五、以奖代补标准和资金拨付:
市财政对重点村级森林消防队伍的以奖代补标准为每支4-6万元。补助标准按照考核得分由高到低在项目余款中拉开档次。
为了推进重点村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年初下达年度计划时,市财政先预拔补助经费每支3万元;经考核验收,95分以上的再补助3万,85-94分的再补助2万,80-84分再补助1万元,80分以下不再继续予以补助。各地要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附件2:
杭州市林区村级(林场)森林消防队伍项目建设验收评分标准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序号
考核内容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考核分值
自查得分
核查得分
1
队伍
建设
组建人数:队伍组建人数要求在20人以上。队员年龄在20至60岁之间,身体健康,熟悉当地山形地貌的村干部、党团员、护林员及常年在本地务农经商,具有一定务农经验的青壮劳动力组成,组建人数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队伍集结:要求队伍每人要有保持联系的通讯工具和便于集结的交通工具,平时在30分钟内完成集结。持续高火险天气和防火重点节假日期间实行集结待命,在15分钟内完成。每次集结人数必须达到15人以上,集结人数迟到1人扣0.5分每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20
2
装备
建设
扑火装备要求配备风力灭火机3台、灭火水枪5支、灭火弹4箱、油锯1台、灭火拍或灭火拖把20把、柴刀20把。个人防护不少于40套件(1套件由头盔、桔红色阻燃服装、防扎鞋、阻燃手套、手电筒、腰带包、水壶和毛巾各1件组成)。设有便于提取、分类存放货架的简易装备库,扑火机具定期维护,使用正常,每缺一项装备扣5分,每项中缺数量1件扣1-5分,扣完为止。
30
3
值班
配备
建有村级森林消防值班室1间,配备电话机1只、传真机1台、对讲机2部、喊话器2只、望远镜1台、地形图1套,以及其他值班必备用具。
15
4
业务培训
森林消防队员实行全员上岗业务培训,每名队员要掌握科学预防和安全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两种以上现代扑火器具的使用和相互配合的扑火技能并进行实战演练,所有队员须考核合格。没有开展培训扣10分,队员每不掌握一种器具使用扣1分,扣完为止。
15
5
制度建设
队伍要求有考核管理制度、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安全扑救守则、森林消防队长职责、森林消防队员职责、扑火机具管理规定等。每缺少一项制度,扣2分,扣完为止。
10
6
扑火经费
扑救人员工资、培训和误工补贴落实。每少办1名队员或经费不落实,扣0.5分,扣完为止。
10
合 计
100
注:考核验收得分在80分以上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