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3年度消防工作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3年度消防工作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丽政办发[2014]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3年,我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消防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建设“平安丽水”、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全市消防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13年度全市消防工作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优胜单位(8个)
1.莲都区人民政府
2.龙泉市人民政府
3.松阳县人民政府
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5.丽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6.丽水市建设局
7.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8.丽水市教育局
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20个)
1.丽水古堰画乡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紫金派出所
3.缙云县香溢大酒店有限公司
4.浙江山蒲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5.龙泉市查田镇人民政府
6.龙泉市水利局
7.遂昌县民政局
8.浙江永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遂昌永新分公司
9.青田县鹤城街道办事处
10.青田县山口镇人民政府
11.松阳县西屏街道办事处
12.松阳县公安局
13.云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14.云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5.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专职消防队
16.中国石化浙江丽水景宁石油支公司
17.庆元县电力公司国际大酒店
18.浙江双枪竹木有限公司
19.丽水市莲都区水阁街道办事处
20.浙江中广电器有限公司
三、消防工作先进个人(20名)
1.赵剑伦(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2.黄久珊(丽水古堰画乡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行业管理科副科长)
3.张寅涛(缙云县大世界影城消防安全管理人)
4.胡成进(缙云县人民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人)
5.陈庆平(龙泉市空调汽车配件行业协会理事)
6.徐巍峰(龙泉市电力工业局局长)
7.毛鸣声(遂昌县公安局王村口派出所所长)
8.江振军(遂昌县妙高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
9.邹柯(青田县祯埠乡乡长)
10.陈叶锋(青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副局长)
11.吴王文(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2.潘建清(松阳县公安局西屏派出所副所长)
13.刘为民(云和县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14.赖建平(云和县公安局云和镇派出所所长)
15.蓝伶俐(景宁畲族自治县县长)
16.周恩(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办事处书记)
17.陈丕军(庆元县竹口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18.刘军(庆元县松源派出所民警)
19.章根旺(丽水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富岭派出所副所长)
20.鲍玖青(丽水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再创新佳绩。全市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向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责任,全力做好火灾预防和社会化消防工作,为实现我市消防工作可持续发展和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