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消防工作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消防工作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丽政办发[2015]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4年,我市消防工作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夯实消防事业发展基础,扩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为建设平安丽水,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表彰先进,激励干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优胜单位(8个)
1.莲都区人民政府
2.龙泉市人民政府
3.缙云县人民政府
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5.丽水市教育局
6.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丽水市商务局
8.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20个)
1.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2.浙江艾莱依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3.浙江龙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龙泉市人民政府剑池街道办事处
5.青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起步(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7.云和县工商业联合会
8.浙江省紧水滩水力发电厂
9.庆元县民政局
10.庆元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1.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12.缙云县麦霸娱乐有限公司
13.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4.遂昌县石练镇专职消防队
15.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6.松阳县人民政府望松街道办事处
17.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人民政府
18.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19.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20.浙江旭川树脂有限公司
三、消防工作先进个人(22名)
1.吴芸赟(丽水市委政法委督查考评处科员)
2.金玉莲(丽水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人事科教处科员)
3.邹永红(莲都区大港头镇人大主席)
4.蓝青(莲都区太平乡人武部长)
5.李林涛(浙江龙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正科级组织员)
6.周唐军(龙泉市公安局安仁派出所民警)
7.舒豪杰(青田县鹤城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8.洪子健(青田县瓯南街道消防工作站副站长)
9.刘海波(云和县浮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10.潘建仁(浙江省紧水滩水力发电厂保卫部主任)
11.吴应才(庆元县松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12.朱金明(庆元县松源派出所副所长)
13.谢国光(缙云县河阳古民居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14.胡成进(缙云县人民医院消防安全负责人)
15.巫志军(遂昌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所长)
16.翁锡华(遂昌县湖山乡人武部长)
17.李龙长(松阳县人民法院消防安全管理人)
18.周跃明(松阳县古市派出所副所长)
19.周乃强(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20.李少吴(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党工委委员)
21.魏忠兴(丽水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22.林盛(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安全办主任)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再创新佳绩。全市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向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责任,全力做好火灾预防和社会化消防工作,为实现我市消防工作可持续发展和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