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教安[2008]4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市属高校,市直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

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2分,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女生宿舍602室因使用“热得快”引发电器故障并将周围可燃物引燃导致火灾,4名女生因房内烟火过大,为了逃生,从六楼阳台上跃下,4人均当场死亡。此次火灾再一次给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冬季即至,天寒物燥,用火用电用气增多,火灾危险性随之加大。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管理,强化教育,切实加强各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面对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做好学校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举措,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责任落实,经费到位,设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有序,考评严格,奖惩兑现。要结合学校消防工作的特点,认真分析本单位消防工作形势,研究防范对策,细化工作方案,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当前,要特别重视板房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针对板房学校建材易燃、电线负荷偏低等极易发火灾的特点,切实做好板房学校防火隐患整改及灭火救援的各项应备工作。

二、要突出检查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大力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摸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找准切入点,有重点地抓防范措施。接本通知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立即开展一次拉网式的防火安全工作大检查。要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计算机房、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或可能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检查,着重解决灭火器材配备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运行不良、违章装修等问题。要化大力气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要对校园内的危旧建筑、老化的电气线路等要进行重点排查,该拆除的及早拆除,该更换的及时更换,决不留"死角"。对违规使用的“热得快”、电热毯、小电炉等电器,要坚决收缴。对已发现的消防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对一时难以完全解决的,要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并制订计划落实整改,不得推诿、拖延。

三、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进学校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确保教育课时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刊、电视、广播及黑板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知识征文、演讲比赛及消防演习等各种活动,加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火灾发生后的自救互救知识教育;抓住学校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师生关注的消防热点,进行宣传教育;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违章用电等非法行为进行曝光。积极营造人人关爱生命、处处防范火灾、呵护美好校园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请各区(市)县教育局将各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有关情况和图片资料以电子文档和纸质形式于12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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