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和校车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和校车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成教安[2016]47号
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各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15]4号)、《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公通字〔2011〕20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61号)中加强校车安全宣传教育的要求,不断加强学校冬季安全防事故工作,增强学校师生和家长的消防和校车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根据年度安全工作安排,运用成都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和校车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家校。
(二)校车安全专题教育:增强乘车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和家长。
三、活动时间
(一)消防安全专题教育:2016年11月9日-2016年12月9日。
(二)校车安全专题教育: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1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消防安全专题教育。
1.学校教育。以观看视频为主,重点围绕“如何预防校园火灾、校园火灾如何逃生”,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2.家庭教育。(1)观看视频,重点围绕“如何预防家庭火灾、家庭火灾如何逃生”,提高家长和学生的家庭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2)排查家庭火灾隐患,杜绝和减少家庭火灾风险。
3.开展火灾应急疏散演练。各学校要在专项活动期间,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和规范,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火灾应急疏散演练。
(二)校车安全专题教育。
1.学校教育。以观看视频为主,重点围绕“如何安全乘车”以及“乘车发生突发事件如何逃生”,提高师生的安全乘车意识及在乘车发生突发事件的逃生自救技能。
2.家庭教育。(1)家长完成问卷调查,填报学生上下学的交通方式等;(2)学生完成乘车安全能力测试,了解学生是否掌握安全乘车的知识及乘车发生突发事件的逃生自救能力。
3.开展校车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各学校要在专项活动期间,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和规范,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车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
五、活动办法
(一)学校教育。教师(班主任)通过“成都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PPT及相关资源,在课堂上进行教学(《教师授课流程》,消防安全专题教育见附件1,校车安全专题教育见附件4)。
(二)家庭教育。家长和学生通过“成都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我的作业”中完成专题学习(《家长和学生参与流程》,消防安全专题教育见附件1,校车安全专题教育见附件4),并完成家庭隐患排查,家长完成问卷调查,学生完成乘车安全技能测试。
(三)报送火灾和校车应急疏散演练情况。学校相关负责人通过“成都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管理系统”-“疏散演练”模块,完成填报火灾和校车应急疏散演练情况工作(《应急疏散演练填报流程》,消防安全专题教育见附件1,校车安全专题教育见附件4)。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制定方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研究部署工作,对消防安全和校车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的具体开展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出详细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二)严肃认真,掌握活动数据:各单位要通过专题活动页面随时查看学校、班级、学生和家长专题活动完成情况和通过管理系统的疏散演练模块查看各学校上报的应急疏散演练情况,及时做好指导工作,确保专题教育活动按计划和方案保质保量完成。
(二)适时检查,加强活动督查:各单位要对专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适时检查和开展督查,开展相关宣传,确保活动效果。
联系人:何伟,电话:61881661;
邮箱:49728172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师授课流程(消防安全)
2.学生和家长参与流程,打印发给家长9消防安全)
3.应急疏散演练填报流程(消防安全)
4.教师授课流程(校车安全)
5.学生和家长参与流程,打印发给家长(校车安全)
6.应急疏散演练填报流程(校车安全)
成都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1 · 16 附件.docx(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