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考核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全面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考核实施办法
为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全面实施防火墙工程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59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绍政发〔2010〕6号,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督促《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促进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基本完备,扎实推进消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原则及依据
坚持逐级考核的原则,以《关于全面实施“防火墙”工程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意见》为基本依据,简化程序,注重实效。
三、考核组织实施及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由市政府组织协调,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具体实施。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府、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袍江新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滨海新城管委会。
四、考核形式
采用百分制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检查的形式进行。
五、考核基础工作要求
(一)基础台账齐全;
(二)记录完整全面;
(三)落实专人负责。
六、考核主要内容及考核分值
(一)消防工作责任机构机制(20分)
1.完善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能,记4分。
2.乡镇(街道)明确分管领导,分工清晰,建立专(兼)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报县(市、区)政府备案,记8分。
3.部署本级消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记3分。
4.落实消防工作财政保障机制,记3分。
5.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台账资料齐全,记2分。
(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分)
1.科学编制“十二五”消防规划,记5分。
2.按照平衡布局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消防站,记5分。
3.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满足登高、排烟、防化、主战等实际要求,记5分。
4.提高市政消火栓覆盖率和完好率,记5分。
(三)消防专项工作(15分)
1.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2分。
2.每季度开展一次对村(居)及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记2分。
3.根据实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成居住出租房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记7分。
4.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满足当地火灾和救援处置需要,记4分。
(四)农村社会消防工作(20分)
1.行政村完成年度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和达标村创建任务,记5分。
2.行政村有专(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记5分。
3.村级有配泵建队的志愿者消防组织,记5分。
4.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和演练,记5分。
(五)消防安全宣传工作(15分)
1.大力推进消防安全文化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及消防知识进家庭活动,记8分。
2.主要街道、道路及交通要道设置消防公益广告,记2分。
3.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记3分。
4.重要节假日、火灾高发季节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做好消防安全宣传,记2分。
(六)表彰和责任事故处理(10分)
1.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记5分。
2.对工作不落实,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记5分。
七、考核结果及奖惩办法
(一)实得分在90分(含本数,下同)以上的,为年度优秀;
(二)实得分80-90分的,为年度达标;
(三)实得分低于80分的,为年度不达标。
经考核,对评定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未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八、特别事项
(一)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责任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辖区火灾事故指标较上年有较大幅度上升的酌情扣分。
(二)对重大消防安全事项和责任认定不清的,由市公安局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认定。
(三)命名表彰后如发现当年有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撤销其荣誉,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九、本办法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10年起施行。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考核实施细则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考核标准分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一)消防工作责任机构机制(20分)
完善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能
4分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能,记4分;查阅与所属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园区的责任书,随机抽查二个单位,有1个单位无责任书的扣1分,2个单位均没有责任书的扣2分,尚未落实责任制考核的扣2分
乡镇(街道)明确分管领导,分工清晰;建立专(兼)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报县(市、区)政府备案
8分
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明确,分工清晰,专(兼)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并报县(市、区)政府备案的,记8分。查阅台账资料,乡镇(街道)、园区等未明确分管领导的,1家扣1分,以此类推,最多扣3分;未建立专(兼)职管理机构的,1家扣1分,以此类推,最多扣3分;未报县(市、区)政府备案的,扣2分
部署本级消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3分
本级消防工作部署及时,协调到位,记3分。每半年召开消防安全会议或开展检查,每少一次扣1分,以此类推,最多扣2分;分管领导未参加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防火委会议的扣1分
落实消防工作财政保障机制
3分
消防经费机制落实到位的,记3分。财政保障率达到80%以上的,扣0.5分;50%--80%的扣1分;未达到50%的扣2分;未落实消防工作财政保障机制的,扣3分
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台账资料齐全
2分
台账制度健全,基本资料齐全的,记2分。未建立台账制度的,扣2分;建立台账制度,但基本台账资料不齐的扣1分
(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分)
科学编制“十二五”消防规划
5分
“十二五”消防规划编制完成的,记5分。查阅资料,正在编制的,扣2分;未着手编制的,扣5分
按照平衡布局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消防站
5分
消防站建设符合“十二五”消防规划的,记5分。完成50%以上的,扣2分;未完成的扣5分
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满足登高、排烟、防化、主战等实际要求
5分
消防装备按照“十二五”消防规划配备的,记5分。所属公安消防队消防车辆、装备缺配20%及以下的扣1分,缺配20%-50%的扣3分,缺配50%以上的扣5分
提高市政消火栓覆盖率和完好率
5分
市政消火栓覆盖率高,保持完好,记5分。实地检查一条城市主要街道,按照标准缺少一只市政消火栓扣0.5分,依此类推,最多扣3分;设置的市政消火栓间距大于120米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2分
(三)消防专项工作(15分)
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2分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力,记2分。查阅专项工作检查记录,每季度开展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2分
每季度开展一次对村(居)及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
2分
每季度开展对村(居)及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的,记2分。每少一次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2分
根据实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成居住出租房及“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7分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明显,记7分。进行实地检查,其中有生产、经营、储存与居住场所合用,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发现1处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2分;抽查5处居住出租房,发现1处不符合消防安全的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2分;发现一处重大火灾隐患的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1分;发生出租房、“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的一起扣1分,多次发生的(2次及以上)扣2分
(三)消防专项工作(15分)
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满足当地火灾和救援处置需要
4分
专职消防队基本适应火灾扑救和救援需要,记4分。抽查二支专职消防队,其中专职消防队车辆、装备未完好有效的,发现1处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2分;专职消防队员操作不熟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1人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2分
(四)农村社会消防工作(20分)
行政村完成年度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和达标村创建任务
5分
完成年度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和达标村创建工作,记5分。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和达标村任务未全部完成但完成率在50%及以上的,未完成1项扣1分,2项都未完成扣2分;完成率低于50%的,未完成1项扣2分,2项都未完成扣5分
行政村有专(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
5分
行政村有专(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开展检查和宣传,记5分。抽查两个行政村,未设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扣2分,未开展每月消防安全检查的,每少1次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3分
村级有配泵建队的志愿者消防组 织
5分
行政村配泵建队,记5分。行政村未组建志愿消防队的,少1支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2分;志愿消防队缺配装备20%以下或完成训练任务80%的扣1分,缺配装备20%-50%或完成训练任务50%-80%的扣2分,缺配装备50%以上或完成训练任务不足50%的,以及装备和业务训练不落实的扣3分
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和演练
5分
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和演练,记5分。每半年未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每少1次扣2.5分,全年都未开展扣5分
(五)消防安全宣传工作(15分)
大力推进消防安全文化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及消防知识进家庭活动
8分
消防宣传工作有力,记8分。查阅文件资料并实地走访一条主要街道或一个社区,开展消防普及宣传但工作未落到实处、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未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宣传的扣2分;未开展消防知识进家庭活动的扣2分;随机访问10位市民,有1位消防常识基本不懂的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2分
(五)消防安全宣传工作(15分)
主要街道、道路及交通要道设置消防公益广告
2分
消防公益广告设置到位,记2分。少于3块的扣2分,3块以上少于5块的扣1分
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
3分
实地检查一个社会单位,每半年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的,记3分。半年未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的扣1分,全年未开展的扣2分;辖区内每半年受教育人数不足600人的扣0.5分,6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扣1分
重要节假日、火灾高发季节、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做好消防安全宣传
2分
重要时间段开展专题消防安全宣传的,记2分。重要节假日、高温季节期间未开展专题消防安全宣传,每少1次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2分
(六)表彰和责任事故处理 (10分)
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5分
未对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扣5分
对工作不落实,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责任
5分
未对工作不落实,失职、渎职追究责任的扣5分
其他
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责任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