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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燃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安委办〔2017〕8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及《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17]11号)要求,深入推进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城市燃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铁路、民航、城市地铁、旅游船舶、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城市燃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及《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17]11号)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对城市燃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铁路、民航、城市地铁、旅游船舶、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重点
对城市燃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铁路、民航、城市地铁、旅游船舶、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督查检查,实现行业领域全覆盖,并适当向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及其他高风险行业领域延伸。
交通部门重点监督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及“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城市地铁、轻轨运行安全、水上交通、旅游船舶等;
消防部门重点监督检查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开展情况等;
住建部门重点监督检查施工工地、隧道桥梁、轨道交通建设、城市燃气、堆渣场、危房、烂尾楼、玻璃幕墙等;
能源部门重点监督检查电力企业安全;
沈阳铁路局重点监督检查在吉各单位铁路运输安全;
质监部门重点监督检查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大型游乐设施等;
民航吉林安全监管局重点监督检查吉林省范围内民航运输安全。
二、督查方式
由省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抽调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根据专业特点,组成4个督查检查组,明确行业范围,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形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既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部门规章和上级工作部署情况,又检查行业部门工作开展和履职尽责情况。对大检查期间要求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要进行跟踪复查。
三、工作措施
大检查期间,省安委会办公室各督查检查组要严格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及《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17]11号)确定的企业和政府层面的检查内容,严格履行督查检查职责,持续开展督查检查工作,监督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收到预期成效。
一要严格监督执法。对督查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监督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到位。
二要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企业特别是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要强化联合惩戒。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在省主流媒体上进行曝光。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监管执法;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等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要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强化警示和威慑作用。
四、工作要求
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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