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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10〕35号和豫政办明电〔2010〕199号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
近期我国部分地方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此,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10〕35号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0〕199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两个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厅消防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消防工作对确保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消防工作做不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会受到重大损失,社会和谐稳定也将受到严重影响。厅属各处室、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从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目前,进入冬季,天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制定好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厅消防安全。
二、组织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近期,省政府要组织成立联合检查组,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处室、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迅速开展自查。要结合冬季防火工作特点,针对本处室、本单位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组织一次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违规留宿、违章使用明火等消防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要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提高消防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根据实际需要,更换、增加一批消防基础设施。
三、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消防安全教育是做好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期,要在全厅范围内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采取召开消防知识专题讲座,组织观看消防安全教育警示片、发放相关书籍、卡片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地消防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全厅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各单位负责人要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主动带领大家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下发的关于做好消防工作的两个通知精神,学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防范,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把消防安全培训纳入各项培训计划
按照豫政办明电〔2010〕199号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公务员和人力资源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参加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对此,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重视起来,切实落实省政府对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要求,把消防知识纳入各类培训计划。省公务员局要在公务员四类培训中增加消防知识课程,同时要积极组织公务员参加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要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适当增加消防培训内容,职业能力建设处、农民工工作处、就业促进办公室要把消防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类职业培训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计划、创业培训计划,认真抓好组织实施。通过各类培训,广泛宣传消防知识,切实提高公务员队伍和广大劳动者的消防安全素质,为做好全省消防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略)
2.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10〕35号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通知(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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