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发布部门:河南
效力等级:地方文件
时效性:有效
是否常用:否
调整内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
分类:消防法律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汴政[2012]19号)
2011年,市公安消防支队以“维护消防安全、促进经济建设、构建和谐开封”为中心,以确保“两个稳定”为目标,以对市委、政府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入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打造消防铁军和综合应急救援工作,扎实开展“让社会更平安、让群众更满意”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圆满完成了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为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
希望市公安消防支队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为建设平安开封、和谐开封再立新功,为实现开封快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