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
(郑开管[2010]35号)
高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沟赵、石佛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六位一体抓消防,三防四制保安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高新区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确保全区消防形势持续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构建依法防控体系
(一)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管委会2012年底前完成“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发布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实行“四个纳入”(每年将消防队站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消防业务经费保障、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综合目标、平安建设、文明单位创建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健全“三项机制”(健全督导机制、奖惩机制、问责机制),管委会与有关部门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经常检查,半年督导,年终考评。
(二)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消防工作信息沟通和执法互动机制,安监、文化、工商、卫生、房管等部门在核发相关证照时,要将消防行政许可作为前置审批条件。教育、民政、卫生、文化等部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不予批准开办。强化联合整治,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政府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集中治理,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依法强化生产、流通、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强化中介管理,公安、消防、工商、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的管理,严格单位及执业人员资质、资格评审,指导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切实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
(三)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水平。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大力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坚持从严执法、从严管理,严惩无视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阳光执法、热情服务,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消防电子政务,完善网络执法信息平台;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根据审批项目特点和服务对象需求,努力提供高效化和人性化的消防服务,对管委会挂牌的15家隐患单位开展重点帮扶服务;协调消防支队消防技术服务队深入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咨询和消防安全评价等服务,组织开展“119服务直通车”活动;大力开展执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促进警民关系和谐。
二、构建重点防控体系
(一)开展“三会三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在全区广泛开展以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三化”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消防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部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加大培训力度,培养每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明白人”。严格贯彻落实省消防总队“三会三化”建设和考核验收标准,分类打造样板单位,以点带面强力推进。2010年,辖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50%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达标。强力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牌化管理工作,标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明示消防管理人员,提示消防注意事项,警示业主和消费人员。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分别有50%、70%和100%的“九小”场所达到建设要求。
(二)实施重点场所超常管控措施。对高危场所实行从高从严管理,超常措施防范。实行高危场所首席消防监督员和首席灭火指挥员制度,建立“一队一点一制度”,即:建立一支专职消防队伍,配备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干粉灭火器和缓降器等消防设施,并确保每名队员都能熟练应用;每层设置一个消防执勤点;实行营业期间不间断防火巡查和夜间巡查制度。大力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声光警示诱导装置、新型防火阻燃材料等消防新产品、新技术。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和分级管控措施,强化消防安全动态管理。2010年,辖区公共娱乐场所全部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2011年和2012年,属于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率分别达到50%和100%。
(三)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段,坚持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集中开展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专项治理。针对建筑消防设施合格率低、人员密集场所采用可燃有毒材料装修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和消防产品打假活动,加大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违规装修材料强制拆除力度。大力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等消防“乱点”。2010年持续开展全区“守护中原”系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构建基础防控体系
(一)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凡消防规划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凡规划期限届满的,应在1年内组织重新编制发布;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严格落实《2009-2020年郑州消防建设规划》,保障消防站预留用地升级改造、消防装备购置经费,保障市政新建道路与消火栓同步建设及消防供水管网同步改造,保障新建消防站数量和质量。2010年,铺设有市政供水管网的道路,市政消火栓建设100%达标。加大消防队站建设力度,完成新消防队(站)征地工作。2010年,新购五十铃中型水罐车,消防特勤装备、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备份实现全部达标。
(二)深化乡镇街道网格精细化管理。按照全市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的标准,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全区办事处全部达到省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的建设标准。加强办事处消防组织建设,成立由办事处领导牵头的消防领导组织,逐步设立有1-2名专职管理人员的消防办公室。完善落实办事处隐患排查机制,广泛发动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和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积极参与消防安全集中行动,着力构建全覆盖、无盲点的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坚持“消防进社区,全警保安全”活动,落实消防警官每周下社区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整合组织应急力量、实施消防演练等“五个一”活动,组织开展“零火灾社区、零火灾村镇”创建活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分别实现50%、70%和100%的社区达到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宣传橱窗、有公共消防器材点、有志愿消防队伍的“四有”标准,70%、80%和100%的行政村达到实现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标语、有志愿消防队伍、有消防水源、有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五有”标准。
(三)提升多种消防力量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基础防控“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机制的要求,将火灾险情应急处置机制纳入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责任目标,并纳入办事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同时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绩效考核和等级评定,纳入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考核工作;大力开展警务室消防工作达标创建活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警务室消防工作达标率分别达到30%、70%和100%。积极推进消防巡防一体化工作,将巡防队员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纳入2010“防控实效年”活动内容;强化巡消业务培训,每年分批对全区巡防队员进行轮训,培训率达到100%;制订出台具体建设标准,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巡防队伍建设达标数分别达到总数的50%、80%和100%;配备消防电动巡逻车的街道巡防队伍数量分别达到总数的20%、40%和50%。深化“保消合一”工作机制,每年举办中队长骨干学习班,骨干队员参训率达到100%;实行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度,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全区消防控制室和属于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保安派驻率分别达到50%、70%和100%。社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大型发电厂、大型易燃易爆企业和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等单位,必须按标准建成专职消防队。
(四)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1.深化“五进”消防宣传。以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为载体,将消防队站开放、广场活动、志愿服务、宣讲培训、疏散演练等形式融入错时宣传,利用消防宣传车大力开展“五进”错时宣传,全区每月错时宣传不少于30场(次),全年宣传不少于300场(次)。2010年内确保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学校的宣传率达到100%,行政村的宣传率达到60%。
2.策划专题宣传活动。部署做好重大节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少儿消防夏令营、“119”消防宣传周等重点时期的消防宣传活动。结合“消防进社区,全警保安全”活动,积极开展“消防警官进学校,宣传教育促和谐”活动,消防警官、文职人员要深入分包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每年培训师生不少于5000人次。
3.筑牢媒体宣传阵地。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形成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引导各媒体及时、准确报道消防工作。充分利用社会新闻媒体、网站及网上“防火墙”工程建设专栏,积极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4.拓展新兴媒介渠道。充分发挥户内外视频、公众传媒、大型广告牌等作用,开展消防宣传。在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大力开展“三提示”主题宣传,2010年内辖区建成一条达到“七有”标准的“消防安全示范街”。
5.推动宣传橱窗建设。大力实施消防宣传橱窗工程,在全区繁华街道、大型广场、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大型标牌,在大型社区、重点单位、公共场所设置灯箱式消防宣传橱窗。2010年,50%的行政村设置不少于10平方米的固定消防宣传标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三提示”标示牌覆盖率达到100%。
6.加强宣讲教育培训。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全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人数分别达到50%、70%、100%。结合宣讲团和错时宣传采用全天候培训形式开展义务宣讲培训,针对“发生火灾的单位或场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人员集中的场所进行重点培训。2010年至2012年,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和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轮训率达到100%,2010年6月底前全区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人员轮训一遍。每年开展各类社会化宣讲培训不少于10000人。消防队要利用特有的器材装备,坚持消防队站开放,加大消防宣传力度。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